①即脂瘤。见《医宗金鉴》卷七十二。详该条。②指生于面部的胶瘤。见《儒门事亲》卷八。详胶瘤条。
病证名。即蛔虫病儿感染痧毒而致蛔结之证。小儿素患蛔虫病,因痧毒内犯,致蛔死而与肠中糟粕相结,引起腹中大痛,大便不通。宜用三棱针刺腿弯、臂弯痧筋上,流出紫黑毒血;另用大黄芒硝煎汤稍冷服之,下其死蛔与宿粪
见《清异录》。为木瓜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见《赤水玄珠》卷三。指眼珠痛,参见目痛条。
【介绍】:见刘默条。
黄病二十八候之一。见《诸病源候论·黄病诸候》。由脾热引起身黄。若脾更移热于它脏,则于身面、眼目、或舌下并可出现该脏之色。如脾移热于肝则可见眼青黄,面色黄,脉亦青;如脾移热于心,则其人身热而发赤黄,眼赤
针刺的分部,指皮肉浅层。《难经·七十难》:“初内针,浅而浮之,至心肺之部,得气推内之,阳也。”因皮肤、血脉与心、肺相应,故称。
见《四川常用中草药》。为绒毛鸭脚木之别名,详该条。
祛风法之一。治疗风寒痰湿之邪留滞经络的方法。中风手足麻木,日久不愈,经络中有湿痰瘀血,腿臂间局部作痛,或筋脉挛痛,屈伸不利,用小活络丹。
阳明与少阳两经合病,除出现阳明病的身热,不恶寒,反恶热,自汗,腹满,便秘;又有少阳病的口苦、咽干、目眩等外,必见下利。《伤寒论·辨阳明病脉证并治》:“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