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名。见《喉科泄秘》卷上,即连珠风。详连珠喉风条。
即手第四指。又名小指次指。
口角两侧大纹处。《灵枢·五色》:“巨分者股里也。”张景岳注:“巨分者,口旁大纹处也。”即认为巨分的异常可以反映大腿内侧的病证。
见订正金匮要略注条。
①见《浙江中药资源名录》。为芋儿七之别名。②见《杭州药用植物志》。为蒲公英之别名。各详该条。
指气机失常而表现为上逆的病理状态。为《内经》九种气机逆乱病证之一。《素问·举痛论》:“怒则气逆,甚则呕血及飧泄,故气上矣。”《类经》注:“怒,肝志也。怒动于肝,则气逆而上,气逼血升故甚则呕血。肝木乘脾
见《南京民间药草》。即芦根,详该条。
见《丹溪心法》卷二。即清金丸第二方,见清金丸条。
病名。见《外科证治全书》卷四。即杨梅结毒。见该条。
见眼科捷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