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药材学》。为芡实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出《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二。《诸病源候论·小儿杂病诸候》较为全面地列举了各种小儿丹毒,此后历代文献沿袭引用并加以发展,其名称计有:胎热丹毒、赤游风、胎毒发丹、滞热丹毒、食滞丹毒、伤食发丹、赤丹、
即咽唾。见该条。
见《本草纲目拾遗》。为橡实之别名,详该条。
3卷。清·王泰林撰。柳宝诒据多种抄本选辑加按,收入《柳选四家医案》。治案分内伤杂病、伏气、暑病、外伤、妇人、小儿等三十五门。王氏审证论病细致明确,对于疑难病症多详述治疗过程。医案证方契合,以古法化裁的
肝主身之筋膜,肝热气盛,则肝阴亏损,精气不能淫溢于筋,以致筋挛拘急,发为筋痿。《素问·痿论》:“肝气热,则胆泄口苦,筋膜干,筋膜干则筋急而挛,发为筋痿。”治宜清肝热、养肝血。
重,重叠,积累,亦作极。谓阴气积累过甚,必然向对立的阳气方面转化。《内经》对发病和病理变化规律的这一认识,有朴素的辩证法的内涵。《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喜怒不节,寒暑过度,生乃不固。故重阴必阳,重阳
组织器官名。又名牙断(音、义均同龈)、齿龈。指牙床上之肉。又分上龈、下龈。《证治准绳·杂病》:“齿分上下断,上断属足阳明胃经,下断属手阳明大肠经。”《赤水玄珠》卷三:“齿者骨之余,肾之标寄于龈,养于气
出《新修本草》。即香蒲,详该条。
出《千金·食治》。为葱汁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