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剖学同名器官。见《秘传证治要诀》卷五。为略呈四边锥形的骨腔,眶内容纳眼珠、目系、血脉、经筋等。为眼珠的保护结构。
①手指。《素问·五脏生成篇》:“指受血而能摄。”②足趾。《素问·厥证》:“阴气胜,则从五指至膝上寒。”
亦作“人痾”,五不男之一,亦称“变”。见清·卢若腾《岛居随笔》。类于两性畸型,俗称阴阳人。详五不男条。
儿科五脏病证治之一。肺为娇脏,主气之宣发肃降。《育婴家秘》:“肺最居上,为脏腑之华盖,息之出入,气之升降,必由之路,故主气。”寒热伤肺,则气逆,为喘为咳。因于寒者,麻黄汤主之;因于热者,宜泻白散;肺热
病证名。见《陈素庵妇科补解》。多因产后恶露去少,败血散于脾胃;或产后血去过多,而气独盛,以致气逆所致。败血散于脾胃者,脾受之则不能运化精微,兼见腹胀;胃受之则不能受纳水谷,而出现呕吐。同时伴有恶露下行
书名。清·陈念祖撰。本书选录陈氏生平治案,原系抄本。传抄至百余年后,于1920年经后人重为编辑、删订予以刊行。共8卷,以病证分为五十余门,包括内、儿、妇各科多种病证治案。治法师古而能灵活化裁。
病证名。亦称太阳腑证。为太阳经邪热不解,内犯膀胱所致。有蓄水与蓄血之分。《伤寒溯源集·中风失治》:“太阳者,膀胱之经也。……太阳之经邪不解而内犯膀胱,则下焦不蒸而气液不得上腾。”《伤寒论辨证广注·太阳
出《本草衍义》。为蒲棒之别名,详该条。
形容小儿阳气初生,但尚未充长的生理特点。《温病条辨》:“小儿稚阳未充,稚阴未长者也。”参见稚阳稚阴条。
指五脏所属诸阴经的井、荥、输、经、合诸穴,每经五穴,五五二十五穴,左右合之,共五十穴。《素问·气穴论》:“藏俞五十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