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林志茂修,汪金相、胡忠阀纂。林志茂,曾任简阳县知县。汪金相,邑人,胡忠阀,汪金相门人。《简阳县志》民国十六年(1927)铅印本,共二十四卷首一卷末一卷。分为:卷一,天文篇、舆地
十六卷。无编者姓氏。《明史·艺文志》及《中国丛书综录》均著录为明邝璠撰。但据近人研究认为,此书并非成于一时一人之手。邝璠,字廷瑞,生平事迹不详。此书本属农书类,但由于书中所记内容“旁及祈福、择日及诸格
十二卷。明来集之(详见《读易隅通》条)撰。此书分初编六卷、二编六卷,内容皆为采摭唐、宋、元、明诸家之说,以类相从,排纂其文,而总括立一标目,或杂引古书而论之,或先立论而以古书证之。其征摭颇为繁富,亦颇
一卷。清许桐撰。许桐,生卒之年不详,字壮秋,浙江山阴(今绍兴)人,汪予周之妻。清代文学家。此书有民国十六年(1927)印本。
五卷。不著编辑者姓名。按石鼓文为唐初在天兴三畤原出土之十块鼓形石,上有籀文所刻四言诗,每块十首为一组,发现时已残缺不全。一般认为是叙述畋猎游乐生活之猎碣,而对其刻石年代则众说纷纭。唐后历代都有拓印、翻
五十三卷。高士奇撰。高士奇(1645-1704),字澹人,浙江钱塘(今属杭州市)人。康熙年间,任额外翰林院侍读、侍讲,日讲起居注官。“在讲筵撰《春秋》讲义”,“条分囊括,而为是书”,又著《春秋地名考略
十卷,首一卷。清巫慧修,王居正纂。巫慧字颖超,号鲁亭,安徽凤阳县人。乾隆四年(1739)进士。十四年(1749)任知县。《蒲县志》乾隆十八年(1753)刻本。全书十卷首一卷,十大纲,七十五目,分为:卷
八卷。清张锡爵(约1711年前后在世)撰。锡爵,字担伯,号中岩。嘉定(今上海市嘉定县)人。寄居吴江,工诗。本集前有雍正三年(1725)张云章序,题曰“原序”。又有乾隆六年(1741)朱稻孙序,是刊此本
六卷。清曹亮武(约1654年前后在世)撰。亮武字谓公,号南耕,江苏宜兴人。生卒年不详。有《南耕草堂诗》多种,《南耕词》先刻五卷,其第六卷乃其丧偶后所作,续刻于后,而以棹亡词十阕附之。亮武以倚声擅名,与
二十卷。杨简(1140-1225)撰。杨简字敬仲,学者称慈湖先生。慈溪(今浙江宁波)人。南宋经学家、文学家。曾任乐平县令、国子博士等职。杨简为官廉洁清正,薄奉自持。“吾岂敢以赤子膏血自肥乎?”为他的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