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诏旨
即《靖康要录》。
即《靖康要录》。
六卷。清沈昭兴辑。沈昭兴字砚贻。此帖是其得戴光曾所藏清代明人墨迹十四册,选取其中百家刻成六卷,名“国朝书苑”,分成六卷。戴光曾字松门。精于赏鉴,收藏书画甚富,与张书未同时。戴光曾没后,其书皆归沈昭兴。
三十卷(内十卷有目无文)。清洪钧(1839-1893)撰。钧字陶士,号文卿。江苏吴县人。同治进士,授翰林院修撰。曾任驻俄、德、奥、荷四国公使。出使时见俄国人贝勒津所译波斯人拉施特《史集》、伊朗人志费尼
二卷。清张启泰(生卒年不详)编。启泰字仰山,山东嘉祥人。精鉴赏,工篆刻。是编上卷为《韵辨》,首有聊城杨绍和序,并冠以《敬避字样》、《应抬字样》、《磨勘条例摘要》。下卷为《字学举隅》,前有临桂龙光甸原序
三卷。清邹伯奇(1819-1869)撰。邹伯奇,字特夫,又字一鹗,广东南海人,通经博古,尤擅算学,与夏鸾翔、丁取忠等名家交往甚密,在南方沿海诸省颇负盛名。曾于1866和1868年两度被朝廷召任北京同文
三卷。元岑安卿(1286-1355)撰。安卿字静能。余姚(今属浙江)人。所居近栲栳峰,故自号栲栳山人。终身贫困,然志行高洁。此集为安卿邑人宋禧编辑。禧初名元禧。明洪武间应召修《元史》,为安卿题像,叙其
二十六卷,附思陵改葬事一卷。四明西亭凌雪纂修,同郡后学汪成教、江镜清校订。此盖托名,可能是明朝遗老所作。书前有自序评言,后有同治年间陈励、董沛的识语。其实此书是从《南疆逸史》抄袭而出,原文完全相同,只
三卷。清李希圣撰。李希圣,湖南湘乡县人。光绪进士。官刑部主事。是书前有撰者自序,具言编书原委。以下卷一为收支总数,卷二为银收,卷三为各省银友。是书尽载清末甲午前国家八千多万财政收入和七千多万支出的具体
十二卷 附 春秋集解绪余 一卷春秋提要补遗一卷。清应撝谦(详见《周易集解》)撰。《春秋集解》节录《左氏》、《公羊》、《穀梁》以及胡安国《春秋传》,并引其余诸家之说,互为参证,然后作者再行折衷,提出自己
四十一卷。明孙能传(详见《谥法纂》条)撰。此书成于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共四十一卷,分十二类,即曰帝王、曰宫掖、曰政事、曰职官、曰财赋、曰兵戎、曰刑狱、曰说词、曰人事、曰边塞、曰工作、曰杂事。每
一卷。三国魏王肃撰,清马国翰辑。《隋书·经籍志》著录《毛诗奏事》一卷,《新唐书·艺文志》不著录,此书久佚。王肃撰有《毛诗义驳》专攻郑玄。此则取郑玄之违失,条奏于朝,故题《奏事》。此篇是马国翰从《毛诗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