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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

八十五卷,魏征等撰。魏征(580-643),字玄成,巨鹿下曲阳(今河北藁城、晋县一带)人,唐初名相、著名历史学家。隋末,武阳郡丞元宝藏响应李密起兵,召魏征为典书记。魏征归李密,仍掌文翰。李密兵败,魏征归唐。其间,一度为窦建德起居舍人。高祖武德五年(622),为太子洗马,掌四库图籍缮写刊辑之事。“玄武门事变”后,太宗数引其入卧内,访以为政得失。魏征“喜逢知己之主,思竭其用,知无不言。”历谏议大夫、尚书左丞秘书监,参预朝政(副相)。拜侍中,加左光禄大夫,封郑国公。求为散职,拜特进,仍知门下省事。贞观年间,先后向太宗陈谏200余事,被太宗比作一面可以明得失的镜子。贞观三年(629),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书五代史,以魏征修隋史,并与房玄龄总监诸史。魏征对梁、陈、齐史“各为总论”,对隋史“总加撰定”,以序十六篇、论五十三篇。贞观十年,五代史一同完成。贞观《隋书》纪、传五十五卷,在魏征主持下,由颜师古、孔颖达、敬播、李延寿、赵弘智等先后参预修撰完成。十五年(641),为配合梁、陈、齐、周、隋五代史,又诏修《五代史志》,专详五代的典志。经历了十五个春秋,至高宗显庆元年(656),修成三十卷,由监修长孙无忌领衔奏上。参预修撰人员,今可考知者有:令狐德棻、褚遂良、于志宁、李淳风、韦安仁、李延寿、敬播。其中,经籍一志四卷,已有魏征于贞观十年(636)前后撰定的成稿,故“独云侍中、郑国公魏征撰。”(《宋天圣二年隋书刊本原跋》)《五代史志》三十卷,在高宗至中宗、睿宗的半个世纪间“别行”,玄宗初即合入《隋书》纪、传中,成为《隋书》纪、志、传八十五卷,流传至今。《五代史志》三十卷,自玄宗初再无“别行”之说了。《隋书》八十五卷,纪五卷、志三十卷、列传五十卷,集中体现了太宗的修史宗旨:“览前王之得失,为在身之龟镜。”(《册府元龟》卷五五四)魏征将太宗的这一宗旨具体为“以隋为鉴”,从隋朝的危、乱、亡的教训中求得唐朝的安、治、存。书中进行历史比较,把亡国之君的作为当成“取鉴”的重要内容,指出“隋之得失存亡,大较与秦相类。”(卷七〇“史臣曰”)同时,又对比隋朝不同时期的政治状况,总结其衰亡过程,起自文帝晚年,成于炀帝,非一朝一夕所为。魏征以“见盛观衰”的史笔,密切注意着“居安忘危,处治忘乱”的征兆。重视民众,尤其是民心向背对历史的影响;注意考察民生枯荣与政权兴衰的关系;瞩目君臣关系,强调君臣相辅;刻意暴露帝王罪恶行径给社会带来的巨大灾难,即所谓“一人失其道,故亿兆罹其毒”(卷八三“史臣曰”)等等,是《隋书》突出的思想特点。以亡国之君的得失作为取鉴的基本内容,从反面向唐太宗君臣提供了一整套较完整的值得借鉴的治国方略,即注意调整君民关系、君臣关系,实行“以静求治”的施政方针,终于促成“贞观之治”的致治局面。《隋书》在编纂方面的成就,历来评价较高,称其叙事“简炼,文笔严净”。(《陔余丛考》卷七)在有关南北朝的十部“正史”中,该书也被认作是上品。《五代史志》合入《隋书》,固然因隋居五代之末,其余四史单行,遂为《隋书》之志。但其总结隋氏之亡,“意在龟鉴”的思想,又与《隋书》纪、传部分是相通的。就是体例,也明显的是以隋为主。其叙梁、陈、齐、周典志,均列朝代名称,而涉隋者则直书帝号或年号,不加“隋”字。志分十类,故称《隋书》十志,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等十个方面。十志,在更广阔的范围上提供了值得取鉴的社会和思想文化方面的内容,受到更高的称赞:“隋志极有伦类,而本末兼明。迁、固以来,皆不及也。”(《通志》卷六五)其“惟通前后而勒成一家”的成就,展示着以典志反映社会的史学道路。既无家受承传,又缺乏完备而系统的史料准备,是《隋书》修撰过程中最大的难题,在“二十四史”中绝无仅有。隋朝留下来的国史材料,只有《开皇起居注》六十卷。《大业起居注》“非唯经乱零落,当时亦不悉具。”魏征等采取了两项应急措施:采访,或是以其子孙自通家传参校。(《魏郑公谏录》卷四)尽管多方努力,《隋书》仍然有一些“名显当时”的人物“史失其事”。《隋书》最早的刻本是北宋仁宗天圣二年(1024)刻本,今只存其跋。现存宋刻本已无完本,递修本(宋小字本)存六十五卷,宋中字本存五卷。商务印书馆所印“百衲本”,为元大德饶州路刻本(元十行本)。元刻,另有九行本,即元至顺瑞州路刻明修本。明代,有南、北二监本,汲古阁本。清代,有武英殿本、淮南书局本。1973年,中华书局以宋小字本和两种元刻本为主互校,并参以上述其它六种刻本,择善而行,出版了校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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