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海纪略
不分卷。清未著撰人。作者生平不详。是书记事起自顺治元年(1644年),唐王在福州即位,改元隆武,止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闰六月。此书各篇皆记郑氏史事,对清初禁海政策详述始末,对禁海政策对沿海各地人民造成的危害,亦有揭露。有抄本行世。
不分卷。清未著撰人。作者生平不详。是书记事起自顺治元年(1644年),唐王在福州即位,改元隆武,止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闰六月。此书各篇皆记郑氏史事,对清初禁海政策详述始末,对禁海政策对沿海各地人民造成的危害,亦有揭露。有抄本行世。
八卷,清黄心菊修,胡元士纂。黄心菊,金溪人,曾任东安县知县。胡元士,邑人。东安于汉为洮阳之地,秦尝置东安驿于今县城,唐末马氏据湘桂,立东安场,宋雍熙升为县,明、清因之,隶永州府。《东安县志》光绪元年(
一卷。唐欧阳询(557-641)书。欧阳询,字信本,潭州临湘(今湖南长沙)人,书法家。官至太子率更令,弘文馆学士,封渤海县男。书法学王羲之、王献之,自成一家,称“欧体”,为唐初四大书家之一。有《九成宫
①一卷。汉郑玄撰,清王谟辑。《唐书·艺文志》著录郑玄《毛诗故训传》二十卷,又《诗谱》三卷。唐孔颖达《毛诗正义》将其内容割裂开,分别置于《风》、《雅》、《颂》各部之首。原单行本已失传,王谟乃从《毛诗正义
①二十八卷,首一卷。清赵文在原本,陈光诏续修。陈光诏,蕲水人,曾任长沙县知县。长沙县为各县之首,其志乘创修于康熙七年(1668),为知县胡壮生修,长沙绅士江有溶纂。其书后散失。康熙二十四年(1685)
四卷。清初颜元(1635-1704)撰。此书是作者《四存编》之四。《存人编》前二卷又称《唤迷途》,是以较为浅近的语言劝谕僧尼、道士归俗及戒儒者谈禅、戒愚民尊奉佛教等“邪教”;第三卷为“明太祖释迦佛赞解
二卷。明吴正伦(生卒年不详)撰。吴正伦字子叙,自号春岩子,歙县(今属安徽)人。精于医术。约生活于嘉靖年间。著有《脉证治方》、《虚车录》、《活人心鉴》等书。此书为吴氏本《内经》有关养生学之旨,参附众医家
十卷。撰人不详。书中有大德五年(1301)吴郡徐元瑞《吏学指南序》,“圣朝”字俱跳行,《永乐大典》多引用,《四库全书总目·杂家类存目》据此断为元人书无疑。黄虞稷《千顷堂书目》疑为熊宗立(生卒年不详)撰
见《金匮钩玄》。
一卷。清吴邦庆撰。吴邦庆详见《畿辅水利辑览》。考《顺天府志》,道光三年,雨潦盛积,经流支川,皆成水患。朝廷特诏大员疏通河道,并将修复雍正初年畿辅之水利。邦庆遂著畿辅水道丛书,此书即作于当时。《畿辅河道
二卷。清万经撰。万经(约1660-1743),字授一,号九沙,鄞县(今属浙江省)人。康熙四十二年(1703)进士,官翰林院编修。上卷首作书法,次作分隶书法,次论分隶,次论汉唐分隶同异,最后为汉魏碑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