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海纪略
不分卷。清未著撰人。作者生平不详。是书记事起自顺治元年(1644年),唐王在福州即位,改元隆武,止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闰六月。此书各篇皆记郑氏史事,对清初禁海政策详述始末,对禁海政策对沿海各地人民造成的危害,亦有揭露。有抄本行世。
不分卷。清未著撰人。作者生平不详。是书记事起自顺治元年(1644年),唐王在福州即位,改元隆武,止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闰六月。此书各篇皆记郑氏史事,对清初禁海政策详述始末,对禁海政策对沿海各地人民造成的危害,亦有揭露。有抄本行世。
一卷。明火源洁(生卒年不详)奉敕撰。火源洁系蒙古人,洪武时(1368-1398)官翰林侍讲。钱曾《读书敏求记》作“史源洁”,误。此书成于洪武二十二年(1389),刘三吾序云:“元初未制文字,借高昌之书
八卷。清刘云份(生卒年不详)编纂。刘云份淮阴(今江苏淮阴县)人。此集为唐诗合集。共八卷。集前,有康熙四十二年(1703)李翰照序。据称刘云份曾有《十三唐人诗》,又辑为此本。此集专选唐代诗人中刘姓八家之
二卷。原题亳社时雍逍遥解。时雍,号逍遥,其余不详。据时雍于金正隆四年(1159)所作《道德真经全解序》中所称:“故人郤去华自真定复归于亳,出《道德全解》示仆,莫知名氏”因而知其书原非时雍所作。时雍认为
二种,三十八卷。民国姚光编。二种为明何良俊《何翰林集》二十八卷、明何良传《何礼部集》十卷。何良俊与何良传为兄弟,同以文采知名,因依附于严嵩,为世所抨击。二种皆分别刊印于嘉靖年间,然流传不广,《何翰林集
十五卷。《续录》四卷。清江湜(1818-1866)撰。江湜字持正,一字弢叔,长洲(今江苏省吴县)人。自幼家贫,早年入县学后,屡试不第,曾为幕僚。咸丰十年(1860)得彭蕴章资助,循例纳粟为县尉,候补于
十六卷。清凌铭麟撰。凌铭麟,字天石,浙江杭州人。本书专为初入仕者所撰,以使其了解居官从政之各项事宜。书成于康熙二十年(1681)。书中详细记载了文武百官之仪注、品级、职掌,以及居官莅任所应注意的各项事
三十卷。明闵齐华编。闵齐华,浙江乌程(今吴县)人。生卒年不详。崇祯中以岁贡任沙河县知县。是书以六臣注本删削旧文,分系于各段之下。复采孙矿评语、列于上格。盖以批点制艺之法施之于古人著作。《四库全书总目》
见《黄帝阴符经》。
二卷。旧题北宋郑景望撰,实为北宋末南宋初叶梦得撰。叶梦得生平事迹详见《石林燕语》。叶梦得晚居乌程弁山,撰有《岩下放言》三卷,成书之初,未有刻本。明代商维浚刻版《稗海》丛书,收有《蒙斋笔谈》二卷,署名湘
十卷。清江永(生平事迹见《律吕新论》)撰。是书将康熙皇帝论乐的五条作为《皇言定声》一卷,放在全书之首。江永没未列《律吕正义》,所以对西洋的五线、六名、八形号、三迟速都不能理解。江永作书大旨以明代朱载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