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夏赎金释文
一卷。清刘师陆撰。刘师陆,字青园。官上荆南道。书前有同治十二年(1873)鲍康序。书中所释古币,仅旧时所谓虞一釿、安邑与乘马币三种,十二品。对虞一釿币,谓釿有断剂之义;于安邑币,谓安邑为舜创之,而禹因之,不必定属之夏代。对乘马币,谓乘为四,如四矢曰乘矢。此三种认定是虞夏之赎金,故以《虞夏赎金释文》名其书。但一些学者对他的考释持异议,认为作者先入为主,武断地认为第一种首字为虞,又误认梁字为乘,又硬将安邑梁邑两币牵强合一,认为纯出臆度。有“观古阁”刊本。
一卷。清刘师陆撰。刘师陆,字青园。官上荆南道。书前有同治十二年(1873)鲍康序。书中所释古币,仅旧时所谓虞一釿、安邑与乘马币三种,十二品。对虞一釿币,谓釿有断剂之义;于安邑币,谓安邑为舜创之,而禹因之,不必定属之夏代。对乘马币,谓乘为四,如四矢曰乘矢。此三种认定是虞夏之赎金,故以《虞夏赎金释文》名其书。但一些学者对他的考释持异议,认为作者先入为主,武断地认为第一种首字为虞,又误认梁字为乘,又硬将安邑梁邑两币牵强合一,认为纯出臆度。有“观古阁”刊本。
一百一十二卷。清张廷玉(详见《骈字类编》)等奉敕编撰。康熙五十五年,清圣祖康熙皇帝因《佩文韵府》收字词有遗,复命翰林院检讨张廷玉等“搜奇抉秘”,补其缺漏。康熙五十九年,续辑而成《韵府拾遗》。编排体例仍
十卷。明黄佐(1490-1566)撰。黄佐,字才伯,号泰泉,香山(今广东省中山市)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进士,选庶吉士。官至南京国子监祭酒。佐学以程、朱为宗,惟理气之说,独持一论。学者称“泰泉先
一卷。宋施德操(详见《孟子发题》)撰。“炙輠”,刘向《别录》注:“过字作輠。輠者,车之盛膏器也。炙之虽尽,犹有余流者,言淳于髡智不尽,如炙輠也。”以其名书,取司马迁《史记·孟荀列传》:“淳于髡久处,时
一卷。明蔡悉撰。蔡悉事详见《书畴彝训》条。此书诠解《大学》,虽分章立说,而不录经文,只标某某章,分章诠解经义,类似论体。书末载居身训言十则,居家训言十则。《四库全书》采御史萧际韶家藏本。
一卷。清杨庆(详见《古韵叶音》)撰。是书共分二十四个门类,体例效仿宋代理学家们口语问答、师徒论学的形式,不重文字修饰,但所论观点却甚为浅显。他以在梦境中梦得东晋道教炼丹家抱朴子葛洪为证,驳斥陈淳无鬼神
一卷。清朱文藻编,缪荃孙重订。文藻字朗斋,浙江仁和人。谱主厉鹗(1692-1752),字太鸿,又字雄飞,自号南湖花隐,学者称樊榭先生,浙江钱塘人。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举人,乾隆初年应博学鸿词不售
一卷。清李文田撰。作者生卒年及生平事迹见前《黑鞑事略札记》条。李文田精究朔方舆乘,著有《元秘史注》、《元史地名考》、《耶律楚材西游录注》等。《朔方备乘札记》盖作者读《朔方备乘》,校注于书眉及旁注者,由
四卷。清周蕙田(生卒年不详)撰。蕙田字蓉裳,玉峰人,生平不可考。著有《五经揭要》。是编为《五经揭要》之一。据《五经揭要》沈初序,知是编成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全书凡四卷,分上下两格,上格备录章旨
六卷。清李文炤撰。李文炤字朗轩,长沙(今属湖南)人。康熙癸已年举人。其书采用朱子古本合并为六卷。自序说,“《本义》于辞多得之,而于象未深考,因为补葺”。解释经文则以象数为主,解释传则以义理为归。各条载
三卷。清程廷祚(详见《大易择言》)撰。廷祚潜心经学,著有《大易择言》三十六卷,《春秋识小录》九卷。此书是《春秋识小录》之一(另两种是《春秋职官考略》三卷、《春秋地名辨异》三卷)。编首有廷祚自序。体例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