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颜元(1635-1704)撰。颜元字易直,又字浑然,号习斋,博野(今属河北)人。幼年其父被掠到关外。八岁师事僧人吴持明,习骑射及兵法,拒绝学时文。他涉猎群书,怀疑宋儒。康熙二十三年(1684)
七种,十卷。清梁启超(1873-1929)撰辑。梁启超字任公,广东新会人。丛书收其自撰《时务学堂学约》五卷、《读春秋界说》一卷、《幼学通议》一卷、《读孟子界说》一卷、《读西学书法》一卷,以及康有为《长
一卷。清罗士琳(详见《四元玉鉴细草》)撰。《三角和较算例》写于1840年,是罗士琳以天元术演三角形解法的研究成果。全书共有三部分,分为三“例”,每例八题,每题四术,共二十四题九十六术,各术均以天元一术
见《黄帝内经素问》。
七卷。清康浚撰。是书首有黄靖本、岳震川序。又有康浚自序以及杂论、凡例。自序说:“说书不说道理,直说圣贤意之所之……得其意,则道理不说自在。”杂论中说,《孟子》七篇中,前数篇率论为政治国王天下以及出处大
四卷。明茅元仪(约1636年前后在世)撰。茅元仪,字止生,号石民,归安(今浙江吴兴)人,茅坤之孙。生卒年均不详。官翰林院待诏,曾改授副总兵官。茅元仪著作宏富,有《嘉靖大政类编》等多部。《西峰淡话》一书
二十三卷。清刘光斗修,朱学海纂。刘光斗字错山,海城人,进士出身,道光八年(1828)任诸城县知县。朱学海,举人出身,富平人,候选知县,刘光斗掌诸城后,见邑志自乾隆二十九年(1764)知县宫懋让重修后,
二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四分律合注戒本》作于唐贞观八年(634),为一卷本。永徽二年(651)重修后成二卷本。道宣不偏执师传,唯一律本录经文释义。每戒立目,以示纲领,各
一卷。明贺应保(详见《传家迂言》条)撰。此书是贺应保随笔札记之文,内容以评论古事为主,持论颇为笃实。有明刊本。
三十卷。《外集》十四卷。《别集》二十卷。《词》一卷。《简尺》二卷。《年谱》三卷。宋黄庭坚(1045-1105)撰。黄庭坚,字鲁直,号山谷道人,又号涪翁,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县)人。北宋文学家、书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