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贡因
一卷。清沈练撰。沈练字清渠,江苏溧阳人,清代后期学者,道光辛巳(1821年)举人,官安徽绩溪训导。本书杂采众家之说,为之删繁就简,成《禹贡因》一卷。因沈氏纯因循旧说,自己不执一论,故书名“因”。本书体例与任启运《尚书约注》相近,只是注家所释地名互有得失。沈氏此书实有欠斟酌,于异说也未能详辨,只是词句简洁,便于诵读。本书为其孙沈剑英所刊,俞樾为之作序。书刊行于光绪十八年(1892年)。
一卷。清沈练撰。沈练字清渠,江苏溧阳人,清代后期学者,道光辛巳(1821年)举人,官安徽绩溪训导。本书杂采众家之说,为之删繁就简,成《禹贡因》一卷。因沈氏纯因循旧说,自己不执一论,故书名“因”。本书体例与任启运《尚书约注》相近,只是注家所释地名互有得失。沈氏此书实有欠斟酌,于异说也未能详辨,只是词句简洁,便于诵读。本书为其孙沈剑英所刊,俞樾为之作序。书刊行于光绪十八年(1892年)。
十二卷。清许宝书撰。许宝书,顺天大兴县人。官至淮南总局会办、总办。是书成于同治九年(1870),首载撰者自序,言取童濂《淮北票盐志略》,续为是编,一切体例仍前志之旧,节去各图、议票改道遴员丈池奖励税库
八卷,清邹汉勋(生卒年不详。)撰。邹汉勋字叔绩,一字绩父,湖南新化人。咸丰元年(1851)举人。以军功保举同知直隶州知州。三年(1853),从江忠源守安徽庐州。汉勋承其父文苏、母吴氏之教,于学无所不究
不分卷。清桂馥(1736-1805)撰。桂馥,字冬卉,号未谷。山东曲阜人。乾隆五十五年(1790)进士,选云南和平县知县。精通小学,以毕生精力研治《说文》,曾取《说文》与诸经之义相互疏证,著成《说文义
七十七卷。元末明初王祎(1322-1373)撰。祎字子充,义乌(今属浙江)人。元末隐居青岩山著书。朱元璋取婺州,召为中书省掾史,与宋濂并誉为“浙东二儒”。累迁侍礼郎,掌起居注,同知南康府事。洪武二年(
《保婴易知录》二卷,《补编》一卷,《宜麟策》一卷,《续编》一卷,《增订达生编》二卷,《丛桂堂集验良方》不分卷。清吴宁澜(生卒年不详)撰。吴宁澜字溶堂,阳湖(今江苏武进)人。《保婴易知录》为初生小儿防病
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协于帝。浚哲文明,温恭允塞。玄德升闻,乃命以位,慎徽五典,五典克从。纳于百揆,百揆时叙。宾于四门,四门穆穆。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帝曰:“格!汝舜。询事考言,乃言底可绩,三载。
八卷。清丁晏(详见《周易述传》)撰。丁晏认为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事,没有《左传》就不明,孔子《春秋》也靠《左传》才能推见其微言大义,可惜汉魏古注大多亡佚,杜预作《春秋经传集解》,在太康平吴以后,心术不正
见《世要论》。
三十二卷。清许梿撰。许梿,见前条。是书为《刑部比照加减成案》的续编,体例一如其旧:卷一至卷五为名例、兵律邮驿,卷六至卷十一为刑律贼盗,卷十二至十八为刑律人命,卷十九至二十二为刑律斗殴,卷二十三至二十六
一卷。原题明路士登订。是编首书万历三十六年戊申岁立春正月节,历以洪武初钦天监监正《元统大统历法》推,推天正冬至得岁前十一月初四日癸巳正月初刻冬至得岁前十二月二十日戊寅亥初三刻立春。考古时只云某日冬至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