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黄帝阴符经注》。
①二卷。明魏浚撰。魏浚字苍水,松溪(今福建松溪县)人。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进士,官至右佥都御史,巡抚湖广。尚著《周易古象通》八卷等。《方言据》搜辑言之有据的方俗语词凡二百余条,加以辨析考证。“然
十二卷。明邹元芝撰。元芝字立人,竟陵(湖北天门)人。自黄直合十翼于上下经,唐代用王弼易注作《正义》,《易》便用王弼之本。宋代晁说之、吕祖谦诸家始倡为复古之说,互有考订,但也有同异。至朱熹《本义》,才定
一卷。唐代释灌顶撰。灌顶生平事迹详见《大般涅槃经疏》辞条。《智者大师别传》一书。灌顶作于隋仁寿元年(601),全传约有一万余言,详载智者大师智生平事迹。其目的在以此来昭示盛德,引导后学。灌顶在其著《国
十四卷。清方葇如撰。方葇如字药房,淳安人。此书全部采用四书成语以证《周易》,古代本无这种体例,只不过是方葇如想标新立异而已,与经义并没有关系。《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全名《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元代政书。不署撰人姓名。在元成宗时期,曾规定各地官府抄集中统以来的律会条文,并置簿编写检举,作为官吏遵循的依据。至英宗时,又加以续辑。《元典章》就是这样一种地方胥吏记抄法会全
二卷。《事略》一卷。清盛昱(生平见《郁华阁遗集》条)撰。《意园文略》共二卷。卷一为序、《两淮盐法录要》序、《成场课士录》等八篇集序、《八旗文经》序、《阙特勤碑跋》、《芸香馆遗诗跋》等。卷二为劾疆臣欺蔽
二卷。清杭世骏撰。杭世骏(1695-1772),字大宗,号堇浦,浙江仁和(今杭州)人。乾隆时举博学鸿词科,授编修。因主张“朝廷用人,宜泯满汉之见”,罢归。晚年主讲粤东、扬州书院。学识渊博,长于史学及小
二十卷。清金一凤等纂修。金一凤字紫庭,山阴人,康熙五十二年(1713)由贡生任兖州知府。考兖州志,创修于明万历元年朱泰,再修于万历二十四年于慎行,三修于康熙二十四年太守张鹏翮。时又过30余年,其间康熙
十六卷。清宋世犖(约1800年前后在世)撰。宋世犖,字卣勋,号确山,浙江临海人。生卒年均不详,翰隆五十三年(1788)举人。官至教习、陕西扶风知县。著有《红杏轩诗钞》、《确山骈体文》、《周礼故书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