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 明徐三重撰。徐三重,生卒年不详。松江华亭(今上海松江)人,字伯同,万历五年(1577年)举进士,官刑部主事,三年后,因病辞官回乡,居家四十余年。三重自幼好学,嘉言懿行,乡里人皆奉为楷模,其著作有
一卷。清林昌彝(详见《左传杜注勘讹》)撰。昌彝字惠常,侯官(今福建福州)人,治《三礼》,兼治《春秋》三传。该书对《春秋》三传文辞互异之处进行条举,又博考众说,参以己见,断其是非。作者用力较勤,持论也比
见《群碎录》。
五卷,《附录》一卷。李刚己(1871-1914)撰。李刚己字刚己,南宫(今河北南宫市)人。从学范肯堂、贺松坡。清光绪十九年(1893)乡试,闱艺初出,合肥李文忠公见之,惊曰:“此人材器闳远,异日当与我
四卷。明佘世亨(约1522年前后在世)撰。生卒年生平事迹均不详。卷首题岭南,不著郡邑。《广东通志》亦失载其姓名。欧大任《序》称其“在正德、嘉靖间,好游名山。去家数载而归,卜居粤秀山下。”粤秀为广州山名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
一卷。明汪逸(约1596年前后在世)撰。汪逸,字遗民,安徽歙县人。生卒年不详。是集诗一卷,皆与马时良、仲良兄弟倡和之作。首载《友声叙》一篇,为河南内黄司乃疆作。是称《友声》两卷,余得而展玩之,独抒如展
八卷。张瀚撰。张瀚(1511-1593),明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字子文,号元洲。嘉靖乙末(1535)进士,由南京工部主事出知庐州府、大名府。历陕西左布政使、刑部右侍郎、兵部侍郎。隆庆(1567-15
四册。清仇景崙撰。仇景崙此书不分卷,兼解今文和古文,只是较多袭用阎若璩的观点。书中有时称“伪《孔传》”,有时又称“孔安国”,其体例还不够统一。书中内容,有的解释篇题,有的解释经中的文句,汇集了众家之说
一卷。三国魏阮武(生卒年不详)撰,清马国翰辑。阮武,字文业,陈留(今河南开封市东南)人,官至清河太守。《隋书·经籍志》称有《阮子正论》五卷,《旧唐志》、《新唐志》作《政论》,《意林》著录《阮子》四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