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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事义全考

十六卷。明姜宝(详见《周易传义补疑》)撰。姜宝认为,《春秋》义在褒善贬恶,其中如所谓尊君父、讨乱贼、敦典庸礼、内安外攘的“经世之法”,也只于其叙事中见之。《春秋》“盖多直书而义见,即有笔削,其褒贬亦多于直书中概见焉,初未尝因一字以求一义。”“谬以为学是经者,不当于一句一字求圣人之褒贬,第观其所书之实,以求是非善恶之至。当考之《诗》所由亡,由成周政治之衰而成《春秋》之所由作;考之《左》之所以史,考之《公》、《穀》所以经;又考之经于以别传之真伪,于心求圣人所谓‘知我’、‘罪我’者在因笔削以寓褒贬,嫌于天子之赏善而罚恶,为圣人所不敢当,故自于其义为‘窃取’,而非胡氏所谓‘托二百四十二年南面之权’,圣人自以其褒贬敢于代天子赏善而罚恶也。如是以求,庶可以得圣人之心于是是非非、善善恶恶之中,即是是非非、善善恶恶以求圣人之所以传王法,之所以不易义。”此书因《胡传》“事详且核”,故多主之,然亦多参以己意。襄公昭公以下,《胡传》多阙,姜氏亦为之补葺。姜氏推重赵汸《春秋属辞》、季本《春秋私考》、周睦《春秋辨疑》、王樵《春秋经世》诸书,多采其说。此书之作始于隆庆初,成于万历十三年(1585)。《四库》系抄本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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