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盐法续增备考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一卷。清李荣陛撰。卷首有黄河清序。此书认为,《今文尚书》为伏生所传之书,而《古文尚书》则是晋人的补书,二书不可相混。而伏书中的《周书》有很多错误,一是把成王时的《金縢》、《大诰》列于武王时的《康诰》之
一卷。清常大淳刻。常大淳,生卒年不详。字南陔,官至湖北布政使。道光二十三年(1844),常大淳得到唐欧阳洵之《小楷千字文》的宋拓本,便摹勒上石,世称《潭印阁法帖》。该帖虽极工美,但与欧法不似,加之帖中
二卷。宋彭耜(详见《道德真经集注》)撰。古来推崇《老子》的学者,从朝廷命官到隐逸方士,其人数之多,不可胜数;又有帝王凑其趣,更有不知名者杂其间。众家著述之丰,可谓汗牛充栋。彭耜所撰《道德真经集注杂说》
二卷。宋乐史(930-1007)撰。乐史字子正,抚州宜黄(今属江西)人。初仕南唐,入宋赐进士及第,官至水部员外郎,是北宋文学家、地理学家。著有《广卓异记》、《诸仙传》、《太平寰宇记》等书。此书系采辑《
一卷。旧本题明刘基(详见《国初礼贤录》)撰。《明史·艺文志》对此书有著录。然而书中所述《分龙诀》与《穴情》二篇,大半为《撼龙经》等书内容。其“沙诀”、“水诀”等歌也都较为浅俗。末附《南北平阳论》数条,
无卷数。明蓝田(约1538年前后在世)撰。蓝田,字玉甫,号北泉,山东即墨人,生卒年不详。嘉靖二年(1523)进士。官至河南道监察御史。张璁等希旨议大礼,蓝田屡上抗论,受杖几死,又纠劾陈诜不法事,直声大
八卷。清朱承煦撰。朱承煦,字诲客,山东益都人。怀玉山,距玉山县一百四十里,高四百余丈,盘亘三百余里。介饶州、广信二府,当吴楚闽越之交。为东南重镇。《怀玉山志》乾隆四十年(1775)刻本,共八卷。卷首为
四卷。清焦廷琥(生卒年不详)撰。廷琥为江苏江都县(今江苏江都)人。父焦循,举人,著述甚富,有《易通释》、《孟子正义》诸书三十余种。廷琥,字虎玉。诸生,能读书,传父业,著有《益古演段开方补》一卷及《蜜梅
一卷。英国李提摩太(洋见《西铎》)撰,上海蔡尔康笔述。李提摩太在《七国新学备要》(1889)第八章中曾论述按中国教育现状学习西方新学如何变通已有章程,但语焉不详,故他又撰《速兴新学条例》以深入阐述这一
一卷。清沈豫(约1778-1848)撰。沈豫字小敷,号补堂,浙江萧山人。此书为沈氏读《周官》之札记,或申发《周官》之义,或详其故训,大多系抄录他书,无甚新意。不过有时也从经文引发开去,议论政事得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