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盐法续增备考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首有恩锡序,恩锡,正黄旗满洲荫生,同治时任山东盐运使,后官至江苏布政使,历置江苏巡抚漕运总督。是书卷一为盛典,豁免赏需及嘉庆十三年(1808)后捐输河工军需各案。卷二上为优恤九案,卷二下为优恤八案,卷三为帑本刊二十案,卷四上为道光七年调剂前案,卷四下为道光八年调剂后案,卷五上为盐务条例五宗,卷五下为盐法条例,卷六为附录。是书辑录了嘉庆二十五年(1820)至道光八年(1828)间有关案例,可补《清会典》、《清盐法志》等不列例案全文之不足。有清同治刊本。
二卷。明黄文焕(约1636前后在世)撰。其生平详见《诗经考》辞目。是书为黄氏狱中所著,主要内容是评论陶渊明之诗。前有作者自序。其析义分为:“练句练章,不专平淡”;“忧时念乱,不徒隐逸”;“理学标宗,圣
六卷。张勇撰。张勇(1616-1684),明末清初陕西详县人,一说上元卜、咸宁人,字飞熊。明末为副将。顺治二年(1645)降清,参加镇压李自成部起义军和西北回民米喇印、丁国栋反清起义,升甘肃总兵。十五
孟春之月,日在营室,昏参中,旦尾中。其日甲乙,其帝大,其神句芒,其虫鳞,其音角。律中大蔟。其数八,其味酸,其臭膻,其祀户,祭先脾。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鸿雁来。天子居青阳左个,乘鸾路,驾
十九卷。清李德溥修,方骏谟纂。李德溥,字伯泉,号湘浦,河南监漳人。咸丰八年(1858)举人,同治四年进士,九年知宿迁县事,十一年复任。著有《蛾木斋诗文集》、《宦海一勺》等。方骏谟,字元徵,一字耐余,清
十三卷。上谕旗务议复十二卷,谕行旗务奏议十三卷。清雍正九年和硕庄亲王允禄等奉敕编,同年十二月表上之凡三集,为一书,自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以后为奉谕旨,涉于八旗政务者,曰上谕八旗,凡十三卷;其前录谕
三十二册。明佚名撰。吴兴嘉业堂刘承乾藏有万历邸抄残册,自万历元年(1573)至十一年(1583),又自二十年(1592)至二十一年(1593),三十三年(1605)至三十五年(1607),四十四年(1
十二卷。杜台卿撰。杜台卿,字少山,博陵曲阳(今属河北省)人。少好学,北齐时官至中书黄门侍郎。北周代齐后,归于乡里。隋初被征入朝,官著作郎。开皇十四年(594年)致仕。该书约在北周代齐之后所撰,史称“尝
三十卷。明祝允明(1460-1526)撰。祝允明字希哲,号枝山,长洲(今江苏苏州)人。五岁能作径尺大字,九岁能诗,后博览群书,文章有奇气。弘治五年(1492)中举,以后久试不第。正德十年(1515)授
十八卷。明刘崧(1321-1381)撰。刘崧,初名楚、字子高,泰和(今属江西)人。八岁能诗,洪武三年(1370)举经明行修,改今名,官至吏部尚书。著有《槎翁诗集》(已著录)。此编为刘崧文集,共十八卷。
①一卷。北宋苏轼撰。苏轼生平事迹详见《东坡易传》。此书主要记述磁石引针、琥珀拾芥、蟹膏投漆漆化为水、皂角入灶突烟煤坠、胡桃烧炭可藏针、酸浆入盂水垢浮等物物相感之事。全书共分总论、身体、衣服、饮食、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