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明顾璘(1476~1547)撰。顾璘,字华玉,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明宏治九年(1496)进士,官至南京刑部尚书,颇负才名,金陵三俊、金陵四大家之一,喜诗好友,著有《浮湘集》、《山中集》、《
不分卷。清魏凤林撰。凤林,慈溪(今浙江慈溪)人,生平事迹不详,著有《论语微言》及该书行于世。据书前自序,知作者为咸丰、同治时人。《春秋大义》不分卷,厘为六十二条。首论《春秋》经旨,然后依据经文,阐发《
一卷。汉董仲舒(详见《春秋繁露》)撰,清马国翰辑。根据《汉书·董仲舒传》说,仲舒既老病致仕,朝廷如有大议,派使者及廷尉张汤到他家中去询问,他的论对“皆有明法”。《汉书·艺文志》著录《公羊董仲舒治狱》十
四卷。南宋李元纲撰。李元纲生平事迹详见《圣门事业图》。此书杂采诸家笔记杂说,记载廉洁官吏善政及州县诸多事例等,以垂范教人为善,故称《厚德录》。书中盛称因果报应,兼以神怪。如言张孝基以还产为山神,谓福州
不分卷。清吴大澂(1835-1902)撰。吴大澂,字清卿,号恒轩,又号愙斋。江苏吴县人。金石、文字学家。同治进士,官至湖南巡抚。著有《说文古籀补》、《字说》、《愙斋集古录》、《恒轩所见所藏吉金录》等书
十五卷。清徐树铭(生卒年不详)撰。徐树铭生平不详。《蚕桑萃编》十五卷比较详细地讲述了自伏羲起至明代不同历史时期政府所提倡的植桑养蚕政策,从植桑养蚕到染丝成绸的一系列生产过程、技术以及在这一过程中所需的
十六卷。清洪亮吉(1746-1809)撰,洪亮吉,字君直,又字稚存,号北江。清代江苏阳湖(今常州)人,乾隆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后任贵州学政,购经史置各书院,黔士自是治经。嘉庆初,命在上书房行走。以直言
五卷。清刘鑫耀撰。刘鑫耀字楚金,湖南湘潭人,生卒年不详。本书以《尚书大传》为伏生口授,其中多三代礼,后儒无类次之者,所以刘氏依《周礼·春官·大宗伯》“吉、凶、军、宾、嘉”五礼之目,以及《尚书·尧典》修
一卷,清潘永季撰。潘永季,(见《读史记札记》条)此书对明代的官制变革,赋役制度,军队统领等进行了详细地论述,对《明史》一书,根据时事的变化而作的某些调整给予肯定。如对于明废左右丞相,分其政于六部,都察
一册(玉简斋影印本)。罗振玉影印。首册印原石,次取剪装本依原石字体尺寸影印。末有宣统丁巳闰月罗氏跋。石刻为魏正始中所刻石经《尚书·君奭》残字,每字以古文、篆、隶三体书写,先为古文,次为篆、隶。合计三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