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卷。无撰者姓名,亦无书的题目。其中某些子目还可以看出。甲卷存二百零二行,子目有谦卑、推让、家诫三部。乙卷存六十二行,其子目有人物、达节两部。丙卷存四十五行,其子目有贞烈部。丁卷存十五行,无子目,但所
不分卷。清黄奭辑。共十五则。其中取自《开元占经》者十一则、《初学记》者四则。由于所辑文亦残缺不全,故于是书主旨无法得知,有《汉学堂丛书》本。
十六卷,首一卷。清姚鸿杰等纂修。姚鸿杰,山东巨野人,光绪十一年(1885)、十九年二次就任丰县知县。姚鸿杰首次到任即与丰邑名士议修县志,因离任作罢。光绪十九年再度莅丰,急邀诸同志申前议,就书院设局、采
即《民文大纪》。
五卷。明项乔(约1529年前后在世)撰。项乔,字迁之,号瓯东。浙江永嘉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八年(1529)进士。官广东左参政。此集为其文录,嘉靖时刊刻。目录列于各卷之道,卷一分上下,但已缺,故实为六卷
一卷。清代完颜和素撰。完颜和素著有《满汉合璧菜根谈》等书。此书仅为满语本,书成于康熙四十三年(1704),为作者节取前明吕得胜父子《正续小儿语》并译成满文而成。吕得胜别号近溪渔隐,河南人,著有《小儿语
一卷。清杨寿昌撰。杨寿昌字果庵,广东归善(今广东省惠阳县)人,光绪年间举人。此书根据董仲舒之说,认为《尚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谓政即民政。此书即论所谓民政,共分为四篇:第一篇,民政之原理;第二篇,
二十八卷。明何楷撰。楷字元子,镇海卫(今属浙江省)人。生卒年不详。楷博综群书,尤邃经学。天启进士。值魏忠贤乱政,不谒选而归。崇祯间迁科给事中,举劾无所避。杨嗣昌夺情入阁,楷劾之,忤旨贬二秩。福王命掌都
十五卷。元胡一桂(1247-?)撰。胡一桂字庭芳。号双湖,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宋景定五年(1264年),领乡荐,试礼部不第,遂退居教授乡里以终。事迹具《元史本传》。胡一桂的父亲胡方平,从沈贵宝,董
十卷。近代叶德辉(1864-1927)撰。德辉字焕彬,又字奂仿,号直山,又号渔水,别号郋园,湖南湘潭人。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授吏部主事。反对戊戌新政与辛亥革命,被镇压。学博而精,治学一宗许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