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词语>历史百科>四库百科>唐六典

唐六典

三十卷,唐玄宗御撰,李林甫奉敕注。开元十年(722),中书舍人陆坚奉诏撰修《六典》,唐玄宗手写白麻纸六条,为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令以类相从,由丽正修书院总其事。开元十三年,丽正院改名集贤院,中书令张说充学士,领院事。徐坚受命主持撰修,而“历年未有所适”,不知从何处入手,玄宗又命韦述等参预撰修。十七年,萧嵩代张说为中书令知院事,韦述等则取玄宗所定“六典”之名,按照《周礼》六官所职进行编写,即所谓“摹周六官领其属,事归于职,规制遂定。”(《新唐书·韦述传》)经五年,至二十二年中书令张九龄知院事,撰修接近完成。二十四年李林甫代张九龄为中书令知院事时,撰修当已完成,故北宋时曾巩曾见到一个不全的传本,称“集贤院学士知院事中书令修国史上柱国始兴县开国子臣张(九龄)等奉敕撰”(《元丰类稿》卷三十四)。李林甫又命学士在“以令、式入六司,像《周礼》六官之制”的基础上,再以“其沿革并入注”,二十六年定稿,二十七年(739)上奏玄宗。因此,通行本都题名“唐玄宗御撰,李林甫奉敕注”。该书前后经历十三年,四易总纂官(张说、萧嵩、张九龄、李林甫),参预撰修者可知考知十三人(徐坚、毋、余钦、咸廙业、孙季良、韦述、刘郑兰、萧晟、卢若虚、陆善经、苑咸、贺知章、赵冬曦)。关于该书成书时间的记载,由于对上述成书过程未作详细区分,因而出现不一致之处。如《大唐新语》、《集贤记注》、《新唐书·艺文志》和《玉海》都作开元二十六年,《唐会要》则笼统地记为“二十七年中书令张九龄等撰《唐六典》三十卷成,上之”。《大唐新语》等四家记载,是指该书正文、注文最后完成的时间。《唐会要》的记载,是全书的上奏时间,却又忽略了二十四年前中书令张九龄主持撰修正文,与二十四年后中书令李林甫主持撰修注文的区分。全书的编排结构是:卷一,三师、三公、尚书都省。卷二,尚书吏部。卷三,尚书户部。卷四,尚书礼部。卷五,尚书兵部。卷六,尚书刑部。卷七,尚书工部。卷八,门下省。卷九,中书省。卷十,秘书省。卷十二,殿中省。卷十二,内官、宫官、内侍省。卷十三,御史台。卷十四,太常寺。卷十五,光禄寺。卷十六,卫尉寺、宗正寺。卷十七,太仆寺。卷十八,大理寺、鸿胪寺。卷十九,司农寺。卷二十,大府寺。卷二十一,国子监。卷二十二,少府监、北都军器监。卷二十三,将作监、都水监。卷二十四,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卷二十五,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左右羽林军、诸卫折冲都尉府。卷二十六,太子三师、太子三少、太子宾客、太子詹事府、太子司直、太子左春坊、太子右春坊、太子内坊、太子内官。卷二十七,太子家令寺、太子率更寺、太子仆寺。卷二十八,太子左右卫率府、太子左右司御率府、太子左右清道率府、太子左右监门率府、太子左右内率府。卷二十九,亲王府、亲王国、公主邑司。卷三十,京兆河南太原三府官吏、大都督中都督下都督府官吏、上州中州下州官吏、京县畿县天下诸县官吏、大都护上都护府官吏、镇戍岳渎关津官吏。就这一编排结构的表象而言,其正文可谓一部反映唐代职官制度的著述。但其“以令、式分入六司”,在一定意义上具有行政法规的性质,又不可与通常的史志——职官志(或《百官志》)同日而语。其正文间或列入一些古代有之而唐代不常置的官吏,以及在漫长历史过程中官名、员品、职掌有所改易者,多在注文中有所交代,如卷一历述三师、三公、尚书都省,出注曰:“自太师以下,皆古宰相之职,今不常置,故备叙之。”又如卷二叙考功员外郎“掌天下贡举之职”,出注云:“开元二十四年,敕以为权轻,专令礼部侍郎一人掌贡举。然以旧职故,复叙于此云。”显然,该书所载,基本上与成书前后唐代所行用之制相吻合。注文所叙沿革,自秦、汉以下颇详,所涉范围亦广,土地制度、赋税土贡、都城规制、宫殿建筑,以及礼乐仪制、文化教育,乃至官营手工业的分化、宗教事务等等,都有记述。鉴于该书具有行政法规的性质,便又引出是否行用的问题,历来争论颇多。开元二十五年,经全面修行的律、令、格、式颁行天下。该书于二十六年完成,二十七年上奏,如韦述《集贤记注》所说,“至今在书院,亦不行用”。所谓“不行用”,是指没有颁行天下。作为国家政权机构的构成、编制、权限等的规定,只需宰相、吏部掌握,不同于律、令、格、式必须经各级机构贯彻执行,因此只写成定本,不必颁布天下。虽未颁布,它还是发挥了行政法规的作用。《大唐新语》所言“迄今行之”,即指的是发挥着法律效用。宪宗时裴洎、白居易,文宗时冯定等的奏疏,都有“请准《六典》”、“谨按《六典》”、“据《六典》”等语,足以表明该书的行政法规效用是无需怀疑的。其书历时十七年、四易总纂官,文稿出于众人之手,自不免矛盾、错误、重复和漏略。该书现存最早刻本为南宋绍兴四年温州州学所刻,残存十五卷,中华书局1984年依原大影印。明正德二年刊本,除个别缺页外,相当完整。传入日本者,有近卫本、广池本,以正德本为底本,参校群籍,详加考订。中华书局1992年据以上诸本,出版有校点本,为迄今一完本。

猜你喜欢

  • 学圃杂疏

    一卷。明王世懋(详见《却金传》)撰。是书主要记载王氏园圃中所有以及其所闻所见的花、果、蔬、瓜、豆、竹等花木、果品、蔬菜。主要以花为主,草木之类则从略。各记载其品目及其种植的方法。《续说郛》中载有此书,

  • 袁文荣诗略

    二卷。明袁炜(1507-1567)撰。袁炜字懋中,浙江慈溪人。嘉靖十七年(1338)会试第一、殿试第三,官至建极殿大学士。与李春芳、严讷、郭朴并称为“青词宰相”。谥文荣。著有《袁文荣公集》。此集共二卷

  • 礼经本义

    十七卷。清蔡德晋(生卒年不详)撰。德晋字仁锡,江苏无锡人。雍正时举人,乾隆初年因杨名时所荐,官为司务。最得孔门博约之旨,故律身甚严。著有《礼传本义》、《通礼》。是书前十六卷皆为《仪礼本经》,第十七卷附

  • 高忠宪公事实

    不分卷。明高世儒、高世学、高世宁编,三人俱明末高攀龙之子。此书记其父事迹。首为崇祯元年诰命及三年谕祭文,以下依次为礼部祭文,祭品清单、工部发给造坟工料价目、国史本传、小传、遗墨、文震孟等人跋、朱国桢所

  • 御订全金诗

    七十四卷。清郭元釪(约1705前后在世)奉敕编撰。郭元釪字子宫,江都(今属江苏扬州)人,生卒年不详。好学工诗,以诸生与修《佩文韵府》等书,官授中书。著有《一鹤庵诗》。《御订全金诗》全称为《御订全金诗增

  • 千秋金鉴录

    一卷。旧本题唐张九龄撰,但实系托名伪撰。明王士祯《皇华纪闻》说:“隆庆间,曲江刻张文献《千秋金鉴录》一卷,又伪撰序表。平湖陆世楷为南雄守,著论辨之。此等谬伪,凡略识之无者亦不肯为,而粤中新刻《曲江文集

  • 庸书

    二十卷。清张贞生(1623-1675)撰。张贞生,字干臣,庐陵(江西吉安)人。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著有《玉山遗响》(已著录)、《唾居随录》及《庸书》。是集为其子张世坤、张世坊所刊,凡二十卷,文

  • 小石山房丛书

    三十八种,六十四卷。清顾湘编。顾湘字翠风。丛书刻于道光年间,成十四册,三十八种,后经战火。而毁去十分之一、二,其子重新补订刻印,遂行于世。所收多为宋、元、明、清四代著作,其中宋代二种,元代一种,明代三

  • 明文在

    一百卷。清薛熙(详见《练阅火器陈记》)编。此集为明文总集。所录有明一代之文,在编次体例上则仿《昭明文选》,在各体例中以又类分。且对所录之文亦存鉴别。盖因薛熙为汪琬门人,故对古文多所择难。然亦多有精确之

  • 奕世增光录

    八卷。明王道行编。王道行,字明南,阳曲(今山西定襄县)人,生卒不详。嘉靖二十九年(1550)进士,官至左布政使。乃“续五子”之一。该书是其任常镇兵备副使时,替魏校所编集刊刻,主要记载魏校的遗文遗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