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卷。清梅文鼎(详见《历算全书》)撰。这是我国第一部自著的笔算著作,写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梅文鼎在李之藻编绎的《同文算指》所传授的四则算法基础之上,将数字运算式一律由横写改为竖写。在自序中他说
见《尚书砭蔡编》。
满汉各一卷。撰者不详。考其世系,起自贝勒斐扬武,至雍正七年(1729年)降袭辅国公恒鲁止。该书所述福喇塔及其先世功绩,最称详赡,可与乾隆《四库全书》所收《宁海将军固山贝子功绩录》互相参看。现存写本。
一百卷。清黄以周撰。黄以周字元同,生卒年不详,定海人,同治九年(1870)举人。先后作过分水训导、内阁中书,朝庭特旨升用教授。此书阐发礼学,广采百家,上自汉唐下至清代,对前人学说择善而从,足可称“体大
四卷。清姚象申撰。姚象申字嵩岩,江西萍乡人。此书共作六十二幅图,每图后附以解释的图说。此外还有十一则图说没有配图。书中对宋元以来各家之图说广为采用。中间插入自己的观点。其第一卷有太极图、河图洛书等图二
六卷。唐皇甫湜(约777-830)撰。皇甫湜,字持正,睦州新安(浙江淳安)人。唐宪宗元和元年(806)进士及第,官至工部郎中。性急好酒,恃才傲物,多次触犯同僚,遂自求分司东都,被东都留守裴度召为判官。
一百五十七卷。清黎世序等奉敕撰。此篇乃续傅泽洪之书而成。世序校阅档案,咨取图籍,以康熙六十年(1721)后,各书所载事宜,均载录完备。其于六十年以前之事关工程者,亦摘录之。道光十二年刻本。所述内容为:
① 一卷。清王夫之(1619-1692)撰。夫之字而农,号姜斋,衡阳(今属湖南)人。清著名思想家、学者,著有《读通鉴论》、《宋论》、《周易外传》、《尚书引义》、《读四书大全说》等。是书以许慎所引《古文
八卷。《附录》一卷。《紫藤花馆诗余》一卷。清刘履芬(1827-1880)撰。刘履芬,字彦清,号泖生,江山(今浙江金华)人,任嘉定县知县时,县中发生逼孀致死一案,总督命严勘,刘无力使冤者昭雪,三次上司陈
见《悟真篇注疏》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