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公法
四卷。美国Wheaton撰,美国William Martin译。Wheaton,美外交官,撰有《欧美国际法进化史》、《国际法大纲》。William,译名丁韪良,基督教传教士,清道光三十年(1850)来中国,后任同文馆总教习。是书为《国际法大纲》译本,卷一诠释公法意义,探源题旨,卷二论各国自然之权,卷三论诸国平时往来之权,卷四论交战条规。是书为国际公法的最早译作之一,参与执笔的,还有何师孟、李大文、张炜、曹景荣等人。书前有董洵序。有同文馆本。
四卷。美国Wheaton撰,美国William Martin译。Wheaton,美外交官,撰有《欧美国际法进化史》、《国际法大纲》。William,译名丁韪良,基督教传教士,清道光三十年(1850)来中国,后任同文馆总教习。是书为《国际法大纲》译本,卷一诠释公法意义,探源题旨,卷二论各国自然之权,卷三论诸国平时往来之权,卷四论交战条规。是书为国际公法的最早译作之一,参与执笔的,还有何师孟、李大文、张炜、曹景荣等人。书前有董洵序。有同文馆本。
十六卷。清舒赫德等奉敕撰。舒赫德(1710-1777),字伯容,别字明亭,舒穆鲁氏,满洲正白旗人,初为笔帖式,后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军机大臣。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大运河的枢纽——山东临清地区爆发
①十卷。明曾一侗修,詹应阳纂。曾一侗,河南陈州人,举人出身,万历十二年(1584)任商河县知县。詹应阳,邑人,举人出身。《商河县志》,创修于明嘉靖年间贾枢,此志为再修。曾一侗到任后,征集邑之故闻,开馆
十二卷,首一卷。清胡公著修,张克家纂。胡公著字又申,顺天宛平(今北京丰台区)人,举人出身,康熙七年(1668)任海丰县知县。张克家,邑人。海丰,隋为无棣县,明洪武中改为海丰县,清雍正十二年(1734)
九卷。清袁钧辑。本书在每条引书下多附有考证,辨别诸说之同异。在辑录《尚书》郑玄的注解的各种本子中,以孔广林的本子为备,而袁本在此基础上则辑录了一些在经疏中为孔广林所未引者。当然,也有一些在其他各种书籍
一卷。不著撰人。《六离合释法式》一书,明清藏经都附于明普泰所著的《八识规矩补注》之后,虽称补注,但名实不符,只有正文,却不见有什么作者补注。考其内容及文笔风格,“其文不类初唐人之作”。也与玄奘所学法派
无卷数。清邵晋之撰。邵晋之字叙阶,号檀波,仁和人。乾隆二十一年(1756)举人。其大旨以朱子《本义》有有注而可疑的,有可疑而无注的,偶有所见,即以己意补之。其曰近取者,自序说是“远取诸物,必俟宏通该博
八卷。南宋袁文(生卒年不详)撰。袁文字质甫,四明鄞县(今浙江宁波)人。生平事迹不详。据其子袁燮《絜斋集》所作袁文墓志表,知袁文“幼喜读书,不汲汲于科名,唯务勤学”,杂拾经史诗文,加以评论,撰成此书。原
无卷数,清朱直撰。朱直,字少文,江苏人。《史论初集》是为驳正宋人胡寅的《读史管见》而作,其中颇有持平之论。胡寅所论有些偏激;其论人则以孔子、颜回、孟子等为楷模,其论事又以虞夏、商周为典范,其用词过于激
一卷。清沈炳震(1679-1737)撰。沈炳震,字寅驭,号东甫,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年五十九岁。岁贡生,乾隆元年(1736)荐试博学鸿词。炳震少好博览,才益闳雅,尤深史学,著作宏富。著有:《增默斋诗
十八卷。清丁昌遂(生卒年不详)撰。丁昌遂字秀崖。此书成于康熙四十九年。其内容为广泛采录旧有的文章,櫽括文章的大略而分类编次。书的凡例谓制艺一道,固发自性灵,间亦取证于古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