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词语>历史百科>历史事件>阿合马事件

阿合马事件

元朝初年阿合马擅权及其被杀事件。阿合马系花刺子模费纳客忒(今苏联塔什干西南)人, 曾为察必皇后斡耳朵侍臣。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领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运使。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任中书平章政事。至元三年,兼领制国用使司。后制国用使司罢,立尚书省,又平章尚书省事。尚书省罢,复任中书平章政事。阿合马专财赋之任,史称其人多智巧言,以功利成效自负,甚得忽必烈信用。其执政期间,赋税征收制度采用“扑买法”,听任色目商人恣意榨取;又以兴铁冶,铸农器易粟输官,以及理算钱谷、滥发钞币等手段,肆意搜括。阿合马专权植党,滥用私人。其子忽辛任为大都路总管兼大兴府(治今北京)尹,后任中书右丞,又任江淮行省平章政事;子抹速忽任杭州达鲁花赤。阿合马有子四十余人,悉处要津。阿合马父子还挟权经商,强占民田,夺人妻女。汉人地主官僚以及以太子真金和中书右丞相安童为首的一部分日趋汉化的蒙古贵族的利益与权势受到侵犯,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斗争日益激化。至元十九年三月,忽必烈与太子真金赴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阿合马留守大都(今北京)。益都人王著与僧人高和尚合谋,于三月十七日晚集结八十余人,诈称皇太子还都作佛事,乘夜入城,次日晚诱杀阿合马于东宫门前。事觉,王著挺身就擒。高和尚逃走,后在高梁河被捕。二人均被处死。但迫于汉人地主官僚以及汉化蒙古贵族势力,忽必烈不得不承认阿合马之死罪该应得。不久,阿合马被发墓剖棺,戮尸于通玄门外,子侄皆伏诛,家产被籍没。阿合马事件实质上是元初最高统治集团内部汉人地主官僚以及汉化蒙古贵族同色目商人贵族的一次激烈斗争。

猜你喜欢

  • 兵部

    官署名。三国曹魏始置五兵(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尚书。西晋泰始年间废省,另置驾部、车部、库部等官。太康年间将原五兵中的中兵、外兵分为左右,置七兵尚书。东晋以降,复置五兵尚书(刘宋一度罢省)。隋

  • 英德借款详细章程

    见“英德洋款合同”。

  • 帝国宪政会

    见“国民宪政会”。

  • 中英会议缅甸条款

    简称《中英缅甸条款》。英国政府为吞并缅甸和向中国西南地区侵略扩张,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中法战争以后,法国加强了对中国西南的侵略,英国则急于吞并缅甸,以便进而向中国西南地方扩张侵略势力。1885

  • 噶尔丹叛乱

    清初漠西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的叛乱活动。明末清初蒙古族分为漠南蒙古、漠北喀尔喀蒙古和漠西厄鲁特蒙古三大部。厄鲁特蒙古又分为准噶尔、和硕特、土尔扈特和杜尔伯特四部。其中以准噶尔部势力最强。康熙时厄鲁特的准

  • 中法续增条约

    见“中法北京条约”。

  • 废分封设郡县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对地方行政的重大改革。中国自西周以来实行分封制。诸侯世袭,形成尾大不掉、地方割据的局面。春秋时秦、晋、楚等国初在边地设县,后逐渐在内地推行。春秋末年,各国开始在边地设郡,与县平行。战国

  • 纵横家

    战国时期,策谋之士从事政治外交活动的学派。《汉书·艺文志》列为十家九流之一。关于“纵横”的解释, 《韩非子·五蠹》篇谓:”纵者,合众弱以攻一强也;而横者,事一强以攻众弱也。”《淮南子·览冥训》高诱注:

  • 魏灭蜀

    曹魏灭亡蜀汉的战争。蜀汉后期,连年对魏用兵,国库虚耗,政治腐败,矛盾重重。控制曹魏政权的司马昭,趁蜀汉衰败之时,于景元四年(公元263年)夏,派邓艾、钟会率军分路攻蜀。钟会领兵十万,由斜谷(今陕西眉县

  • 俄国撤兵条约

    见“交收东三省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