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甘、乌斯藏都指挥使司
明代设置的西藏地方军政机构。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明朝政府在西藏设立乌斯藏卫(今西藏)和朵甘卫(今西藏东部)指挥使司以及宣慰司二、元帅府一、招讨司四、万户府十三、千户所四等地方行政机构。各处的官吏多用藏族,由明朝赐给他们印信,规定法规,统辖藏民,征收贡赋,并按期向皇帝述职。洪武七年,升朵甘、乌斯藏二卫为都指挥使司,以锁南兀即尔为朵甘都指挥同知,管招兀即尔为乌斯藏都指挥同知,并赐银印。
明代设置的西藏地方军政机构。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明朝政府在西藏设立乌斯藏卫(今西藏)和朵甘卫(今西藏东部)指挥使司以及宣慰司二、元帅府一、招讨司四、万户府十三、千户所四等地方行政机构。各处的官吏多用藏族,由明朝赐给他们印信,规定法规,统辖藏民,征收贡赋,并按期向皇帝述职。洪武七年,升朵甘、乌斯藏二卫为都指挥使司,以锁南兀即尔为朵甘都指挥同知,管招兀即尔为乌斯藏都指挥同知,并赐银印。
汉景帝时平定吴楚七国之乱的重要战役。汉景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54年)发生吴楚七国之乱。太尉周亚夫奉命出击吴楚,出发前对景帝说:楚兵剽悍,不可与争锋,只能命令梁国(都城在今河南商丘)坚守,以断绝吴楚的粮
咸丰、同治年间山东南部江苏北部的农民起义军。鲁南苏北运河沿岸徐州、海州、邳州、宿迁、郯城、兰山、滕县、峄县一带漕运船伕和饥民,用“匹布分幅帕头”,组成秘密团体,称为幅党。同治初年,清政府把漕粮改为海运
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郑成功死后,其子郑经继位。“三藩”之乱期间,郑经曾乘势攻占福建等地,向大陆发展势力。“三藩”之乱被平定,郑经只好退回台湾。康熙二十年郑经死,长子郑克ȴ
又称《善后事宜清册附粘和约》,通称《虎门条约》或《虎门附约》。1843年10月8日(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清朝钦差大臣耆英与英国全权大臣璞鼎查在广东虎门签订《中英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共十六款,附
春秋时期晋国实行的一种征收兵赋的制度。韩原之战后,晋惠公被俘至秦,派人回国,假君命赏给国人田地,在此基础上实行新的征收军赋的制度,以扩充晋国兵力,名之曰“作州兵”。对于“州兵”的性质,一说以州为单位征
清末官署名。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兵部改称陆军部,将练兵处、太仆寺并入。次年成立海军处、军咨处,由陆军部兼管,以后分出。主官为尚书、左右侍郎各一人,1910年(宣统二年)改称大臣、副大臣。部内设承
隋朝精简地方机构、节省政府开支的重要改革措施。南北朝时,地方设州、郡、县三级, “民少官多,十羊九牧”,耗费了国家大量资财。开皇三年(公元583年),隋文帝用度支尚书杨尚希、太子少保苏威等大臣之策,撤
朝代名。以满族贵族为主体建立的政权。明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满族领袖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明崇祯九年(公元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清, 改元崇德,改女真族为满洲, 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顺治
汉初对秦法的减省。秦朝刑罚繁重,极为残酷。“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草菅人命,株连无辜,以致“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刘邦入关,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西汉建立后,萧何又择取秦法中适
东晋统治集团争夺权力的斗争。司马睿建东晋政权,以王导为丞相,王敦为镇军大将军,王氏兄弟权倾内外。司马睿为摆脱威胁,重用刁协、刘隗、周凯、戴渊等人,抑制王敦势力,引起王敦不满。永昌元年(公元3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