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水
见“潢河”(2464页)。
见“潢河”(2464页)。
见“于阗”(58页)。
水族节日。水语“拜”,意为“祭祀”,“霞”,为一个类似人形的岩石,水族视之为神,又代表有血缘关系的家族组织。一霞分12股,12股分居在不同地区,但在同一时间祭祀。每12年举行一次。少则6年。逢子、午年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雍正六年(1728),由颇罗鼐保奏,授噶伦。乾隆九年(1744),因办理准噶尔部入藏熬茶(礼佛)有功,赏札萨克头等台吉。十六年(1751),于各要隘处派兵严防准噶尔。次年,
见“阿里麻里”(1224页)。
云南宁蒗永宁部分纳西族的一种家庭形式。妇女是每个家庭的中心,是家庭维系的纽带,世系依母系计算,生产、生活资料归母系家庭占有或所有,财产按母系继承,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享有崇高地位。这种家庭组织的建立,与
见“特木尔巴根”(1875页)。
金代女真的一支。又译乌底改、兀的哥。一说来源于黑水靺鞨※窟说部,辽代称兀惹或乌惹。是金代地处最东北边的女真部落,分布在今黑龙江下游山林地区(一说还散居在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森林地区)。元代兀者(吾者
明代藏传佛教(喇嘛教)萨迦派大师。天顺八年(1464),于前藏贡嘎地方建立金刚座寺。萨迦派向以后藏为传教中心,自是在前藏开辟一所新的传教道场,促进萨迦派的发展。由其传承的这一支被称为后总巴。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四月,明廷更定番国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与松潘地区十五族长官司一道,
蒙古语音译。亦译索戴。意为福荫、洪福、伟大、神圣、威力等,与※索多意义相同,仅用于女姓。明代蒙古称成吉思汗为索多,称下嫁斡亦刺(瓦刺)的公主为索岱,故瓦刺贵族被称为索岱的后裔。瓦刺领主※脱欢欲夺取大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