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歌
苗族山歌。男女青年对唱的一种情歌。因歌声高亢,乐曲婉转,能传声较远而得名。可独唱或合唱。流行于黔东南地区,尤以台江地区的飞歌享有盛名。今已成为苗族音乐代表曲调之一。
苗族山歌。男女青年对唱的一种情歌。因歌声高亢,乐曲婉转,能传声较远而得名。可独唱或合唱。流行于黔东南地区,尤以台江地区的飞歌享有盛名。今已成为苗族音乐代表曲调之一。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译作阿达嘎洪。意为“下等人”。为阿拉特(平民)的最下层。多数人没有牲畜,生活贫困,无力缴纳牲畜和其他实物,成为领主征用劳役和兵役的对象,有的沦为奴仆,受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的歧
契丹王朝所置宫卫名。契丹语称作“夺里本斡鲁朵”(“夺里本”意为“讨平”,“斡鲁朵”意为“宫”)。为辽穆宗※耶律璟所置宫卫。宫卫制是契丹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辽史·营卫志》:“辽国之法:天子践位置宫卫。
唐宋时邕州羁縻州服兵役的农奴。最早见于北宋王安石《论邕州事宜》:“其选择管内丁壮事艺精强之人,与免诸般科率工役,则谓之田子甲,又谓之马前牌。”南宋周去非《岭外代答》亦谓:田子甲“言耕其田而为之甲士也”
夏世祖武烈帝赫连勃勃年号。413—418年,凡6年。
清朝派驻西藏地方最高行政官员。全称“钦差驻藏办事大臣”或“钦命总理西藏事务大臣”亦称“西藏办事大臣”,藏语借用满语称“安办”意为“钦差”。康熙四十八年(1709),首派侍郎赫寿入藏协助拉藏汗办理西藏地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
见“艾斯木汗习惯法”(438页)。
元初大臣。字寿之。契丹族。桓州(今内蒙古正蓝旗西北)人。史载其为人豪侠,喜交名士。受荐为宦,至工部主事。至元九年(1272),迁保定路清苑县尹。任内,谏大司农司解徐水之害,民得以安。又接民诉,禁权贵截
1857—1920清末学者。满族。姓瓜尔佳氏。汉名唐晏,字在廷(亭),自号涉江道人。光绪二十六年(1900)后,曾任江苏江都知县。宣统二年(1910),执教于京师大学堂,旋为江宁将军铁良幕府、江宁八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