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俄魁
怒语音译,即竹锄。旧时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等少数民族曾普遍使用过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利用当地生长的一种坚硬的龙竹自然分桠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竹的主干部作柄,长约1米,分桠留15—20厘米,削尖作锄身,主要用作掘土和薅草。效率很低,挖1架地(约2亩)需20多个工,薅1架地的草也得7—8个工。迄至解放之初,仍有个别人使用。
怒语音译,即竹锄。旧时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等少数民族曾普遍使用过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利用当地生长的一种坚硬的龙竹自然分桠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竹的主干部作柄,长约1米,分桠留15—20厘米,削尖作锄身,主要用作掘土和薅草。效率很低,挖1架地(约2亩)需20多个工,薅1架地的草也得7—8个工。迄至解放之初,仍有个别人使用。
勿吉(靺鞨)族拂涅部所居之地。拂涅部原为勿吉、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中的一部,渤海强盛时役属渤海,渤海于其地置东平府,史称府置其故地。所在历来说法不一,旧说在今沈阳市西北之辽宁新民县一带,或
即“噶玛兰”(2500页)。
南宋时对※土生番客中蕃衍五世者之称谓。参见“回回番客”(783页)、“土生番客”(68页)。
藏语音译,意为“武士”。《贤者喜宴》载:“所谓桂者,即高等属民从事军务者之称谓”。即“武士”。平时,行使镇压职能,使奴隶不得反抗,战时,则率奴隶参战。奴隶不能任武士(桂)。据敦煌文献载,吐蕃划分桂与庸
见“俺巴孩”(1884页)。
清官署名。见“西布特哈”(701页)。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塔剌赤”、“塔剌斥”、“塔儿赤”等。意为“掌酒者”。《元史·兵志》:“掌酒者,曰答剌赤。”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据《元史·舆服志》,在殿上执事中有答剌赤20人。另于
金将领。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猛安人。女真族。夹谷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由泰州防御判官,累官刑部主事,改蓟州副提控,驻军大名(今河北大名县)。迁翰林待制,为宿州提控。率部镇压山东反金起义军
?—1234金朝大臣。本名粘合,亦作粘何,字迁玉。契丹族。移剌氏。世袭契丹猛安。宣宗兴定三年(1219),与元帅内族完颜承裔领兵攻宋,累迁邓州(今河南邓县)节度使,兼行枢密院事。哀宗天兴二年(1233
即“爨龙颜碑”(25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