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顶回子
清代于新疆南疆官府置设之维吾尔族小头目。有额设和虚设两种。额设准其使用铜质顶带,定员;虚设为历任大臣沽名私赏,属临时委派,无定员。嘉庆十二年(1807),经松筠奏请,诏允俟额设缺出,择其奋勉者报部补用。
清代于新疆南疆官府置设之维吾尔族小头目。有额设和虚设两种。额设准其使用铜质顶带,定员;虚设为历任大臣沽名私赏,属临时委派,无定员。嘉庆十二年(1807),经松筠奏请,诏允俟额设缺出,择其奋勉者报部补用。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为后藏古老家族,通称第巴。康熙五十九年(1720),准噶尔侵占西藏,其庄园被没收。后准噶尔被驱,复业。家族成员旺坚若丹,于六十一年(1722)任日喀则宗本,雍正十一年(17
见“蒙古斯坦”(2336页)。
?—508北魏宗室。字彦和。鲜卑元氏(拓跋氏)。献文帝※拓跋弘子,孝文帝※元宏弟。史称其“博综经学,雅好属文”。太和九年(485),封始平王,加侍中、征西大将军。孝文帝革创,诏解侍中、将军,拜光禄大夫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迎迓之官”。亦称“国论乙室勃极烈”。管理对外事务。《金史·百官志一》载:“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诸勃极烈之上,则有国论、乙室……之号,以为升拜宗室功臣之
清代蒙古族按规定年限典与汉人到期赎回的土地。蒙古族将户口地等典与汉族农民耕种,双方立契约,规定典租年限,期满交还典价,即可赎回,但也出现此种典租地在蒙汉民之间辗转典租,及到期不赎而加典价的现象。
傣族土司。西汉为哀牢地,东汉属永昌郡。蜀汉、西晋为永寿县地,仍属永昌郡。唐南诏、宋大理属永昌府。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立镇康路军总管府,领三甸。明洪武十五年(138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一作朵甘招讨司。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十八年(1385)正月,定秩正四品。按明朝贡例入朝贡马及方物,其官员招讨、副招讨,依土官袭替例承袭。
十六国时期陇西鲜卑之一支。以鲜卑大人裕苟领部而得名。东晋太元十二年(387),与密贵、提伦二部于六泉(在襄武县东北,今甘肃陇西东北,一说在高平,今宁夏固原)被西秦苑川王乞伏国仁率3万骑袭击。寻高平鲜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齐努温卫。永乐五年(1407)十二月设,部人迪升格为指挥。
清代新疆官学名。校址在府所在地(今新疆巴里坤哈萨克族自治县县城)。乾隆三十八年(1773)置。每年通过考试录取文童3名,武童3名。有教授1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