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举派
见“噶举派”(2500页)。
见“噶举派”(2500页)。
即“小如者室韦”(152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阿玉奇汗长子※沙克都尔扎布之曾孙。初随渥巴锡汗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乾隆三十六年(1771),率所属600余户约2000余人随渥巴锡东返祖邦,受封为札萨克辅国
?—1701亦作彭春。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栋鄂氏。其先世居瓦尔喀,后迁至栋鄂(今辽宁省桓仁县以西),别为一部,故以地为姓。何和礼四世孙,哲尔本之子。顺治九年(1652),袭父一等公爵。康熙十二年(
藏语音译。西藏后藏家族之一。其成员桑珠林巴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为娘地代本之一。另一成员扎西孜巴亦为娘地代本,于五十六年(1717),在颇罗鼐指挥下反击侵藏的准噶尔军,雍正五年(1727)参加卫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亦速惕、别速、别速歹。与成吉思汗所出之孛儿只斤氏同宗,皆出自海都(成吉思汗六世祖)。据《元朝秘史》,由别速台之后裔组成;一说为赤纳台斡赤斤后裔,多以前说为是。初依附泰赤乌部,后归
藏语音译,意即“马差”。解放前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比※“人差”多、经济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当此役,每户须出人、牛、马为领主服役,须向领主纳粮、柴草、鸡、羊
清政府管理西藏地方政务的若干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清朝平定珠尔默特那木札勒之后,鉴于乱事起于噶伦等大员权责向无明文规定,以致各自引用私人,朋比为奸,擅权滋事,故授权七世达赖喇嘛,针对噶伦官员职
1559—1626即清太祖。满族卓越的政治家、军事家和经济家,建州女真首领,后金国创始者。又作弩尔哈奇、努尔哈齐(满语,意为“野猪皮”)。爱新觉罗氏。号淑勒贝勒(满语,意为“聪睿王”)。明初建州左卫大
即西州回鹘。因其首府置于汉高昌壁故名。参见“西州回鹘”(703页)。
即“库合真”(11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