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务收支局
清代办理边务收支总汇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边务大臣赵尔丰报部批准,于巴塘设立。选精干之委员充当总办,设提调一员,兼办文案,并颁木质关防印。下置统计、经纪、垦务、矿务、工程五科,由委员分科办事。凡边务一切收支各款,统由该局经理,随时详报边务大臣核饬造册,咨部核销。局中薪费即由边务经费项下作正开支。度支农、工、商、矿各事务均在局内,并立边务收支局章程。宣统三年(1911)代理边务大臣傅嵩炑筹措西康建省时改为度支局。
清代办理边务收支总汇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边务大臣赵尔丰报部批准,于巴塘设立。选精干之委员充当总办,设提调一员,兼办文案,并颁木质关防印。下置统计、经纪、垦务、矿务、工程五科,由委员分科办事。凡边务一切收支各款,统由该局经理,随时详报边务大臣核饬造册,咨部核销。局中薪费即由边务经费项下作正开支。度支农、工、商、矿各事务均在局内,并立边务收支局章程。宣统三年(1911)代理边务大臣傅嵩炑筹措西康建省时改为度支局。
景颇族载瓦语音译,意为“偷妻子”。旧时云南景颇族的一种缔婚方式。男子相中某一女子欲娶其为妻,可请媒人向女方父母求婚。若女方父母不同意,就得暂时将女儿藏起来。男方便请媒人偷取女子身上一物,请来巫师问卜,
见“白水城”(599页)。
1629—1664清朝大臣。字绳武。朝鲜族。李氏。陕西提督李思忠次子。汉军正黄旗人。初授户部员外郎,三迁兵部侍郎。顺治十一年(1654),直隶灾,奉命与尚书巴哈纳等治赈。寻授兵部尚书、右副都御史,总督
?—1669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他塔喇氏。顺治七年(1650),袭父谭拜二等阿思哈尼哈番(男爵),管梅勒章京事。九年,恩诏加世职一等。十五年(1658),从征贵州,获胜。十六年,至江南征郑成功。十
见“康古六”(2101页)。
县名。在辽宁省西部。原为喀喇沁中旗及敖汉旗牧地,蒙汉人民杂居已久。清光绪三十年(1904)推行“新政”,析其地置县。
见“松木儿台吉②”(1297页)。
见“阿勒楚博罗特”(1247页)。
1709—1769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贝子庙活佛。原为西藏僧人,后至锡林郭勒盟弘教。乾隆六年(1741),自阿巴哈纳尔左旗贝勒及信徒处募银万余两,并在苏尼特右旗王公崔札布等赞助下,于乾隆八年(1743),
唐代以粟末靺鞨为主体建立的国名(国外有人说是高句丽建立的国家),也是族名(一说只是国名)。亦作渤海国或渤海靺鞨。《盛京通志》称,海之傍山者为渤,“辽地”依山环海,因以为国名。粟末靺鞨首领大祚荣创立。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