賨国
见“賨人”(2294页)。
见“賨人”(2294页)。
即“入八分镇国公”(34页)、“入八分辅国公”(34页)。
古族名。羌人的一支。春秋前已分布于今青海东部积石山至贵德、河曲一带,又称河曲羌。其居地古称赐支,故汉代又称赐支羌。因古代汉文史籍中常将西北地区少数民族泛称戎羌,故亦称析支戎。汉以后不见记载。
书名。又作《湘中山水记》或《湘川记》。晋代罗含撰。三卷。著者桂阳耒阳人,字君章。历官尚书郎、宜都太守、散骑常侍等。内容主要记载湖南省山、水、物产、古迹,共4类,乃湖南之早期志书,后人采之仿之者不少。早
金代户类之一。即“官户”(1531页)。
见“葛林卫”(2184页)。
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大臣。亦作高太运,一作高泰连。白族。大理人。※高升泰子(一作侄),※高泰明弟。段寿辉(1080—1081年在位)为大理国国王时,奉命守安宁。宋哲宗绍圣元年(1094),与国人立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内办理文书事务的官员。亦作驻藏章京。一般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调充,初为1员,后增为4员。乾隆四年(1739),照驻扎哈密、瓜州司官之例,2年一换,后改3年,期满后,仍由理藩院派员更替。
官署名。汉代初称大行,由秦代典客改置。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此名。置大鸿胪卿一人主事,以大行令为属官。职司诸侯封谥、奏谏、皇子拜王、诸王入朝,及边疆各族来使宴赉、封赐等事。魏、晋初因其旧。至东晋
1685—1737内蒙古归化城土默特广安寺活佛。康熙二十三年(1684),吹萨嘎巴达彦齐活佛圆寂后确认其为呼毕勒罕转世者。三十三年(1694),在寺内坐床。三十六年(1697),以哈达五条、佛像一尊、
※西羌的一支。与唐旄羌居青海黄河河源地区。东汉时,烧当羌数次被汉军击败后,远徙其地。因环境寒苦,不能久居而还。或说为吐蕃族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