賨国
见“賨人”(2294页)。
见“賨人”(2294页)。
①汉(匈奴)刘聪年号。311—315年,凡5年。 ②南凉景王秃发傉檀年号。408—414年,凡7年。
原西藏地方政府主管官员。藏语音译。又译噶布伦,尊称为协卜拜和萨旺。※拉藏汗执政时已设,多由大贵族充任。清乾隆十六年(1751),废西藏郡王掌政制,设噶厦政府,任命噶伦4人(3俗1僧)主持之。其中设首席
甘肃省方志,吴祯撰,清刘卓增订,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修,四十二年(1563)金台刘氏仕优堂重刻。正文共4卷,卷首1卷,卷1地理志,包括沿革、郡名、分野、形势、疆域、山川、城池、桥梁、里廓、古迹、
镇压南笼布依族农民起义之奏章。5篇。清勒保(1740—1819,字宜轩,满州镶红旗人)撰。作于嘉庆二年(1797)。内容记嘉庆初年贵州南笼府安龙县布依族农民起义事件的原因、经过及清军对其实行武装镇压之
唐代纳抚※契丹所置州名。原为※弹汗州,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大贺氏部落联盟首领※窟哥率众附唐,唐以※纥便部而置是州,隶※松漠都督府。唐玄宗开元四年(716),更为归顺州(一说析其中部分新为
北魏、东西魏皇室姓氏,即鲜卑拓跋氏。道武帝拓跋珪于东晋太元十一年(386)复代国,旋称魏王。天兴元年(398),自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土城子)迁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古城)从崔宏议,建号大魏,
县名。在今辽宁省铁岭市西北,辽河西岸,接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东南部。明属福余卫。清为科尔沁左翼后旗地,旧名康家屯。光绪六年(1880),析科尔沁左翼中、后二旗南境及前宾图王旗东境,置康平县,隶昌图府。
藏传佛教寺院。在青海同德县。清乾隆三十年(1765),在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支持下,由一世藏班智达及其弟朵科尔四世罗桑丹增嘉措共建。设有显宗学院,采用色拉寺吉宗教程,属色拉寺系统。四十四年(1779),
参见“阐”(2105页)。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官名。直译为“正直之官”,即“法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其职能是负责“正直裁判”之事,同时还负责管理寺院阿阇黎(洛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