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褐拔
即“诺曷钵”(1954页)。
即“诺曷钵”(1954页)。
?—1388明代蒙古太子。孛儿只斤氏。※脱古思帖木儿(乌萨哈尔汗)子。在北元和明朝的对立中,随父辗转于漠北各地,伺机重新入主中原。北元天元九年(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可汗大本营在捕鱼儿海(今贝尔
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犬名。又作盘瓠、盘护。中国南方一些民族图腾崇拜的偶象。《魏略》日:“高辛氏有老妇,居王室,得耳疾,挑之,乃得物大如茧。妇人盛瓠中,覆之以茧,俄顷化为犬,其文五色,因名槃瓠。”后成为高辛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明清时湖广土家族土司名。明洪武六年(1373),以忠建长官司改置。升墨池为宣抚使(治今湖北宣恩县东南)隶施州卫。元时为忠建军民都元帅府。元末,明玉珍因之。明洪武五年,元帅墨池遣子驴吾归明,纳元所授金虎
亦作计然。春秋末越国著名谋士。字文子。原为晋国人,后南游于越,范蠡师事之。曾应越王勾践之召,谈君主治国盛衰之道。并向越王指出,欲报强吴之仇,兴师者必先“内蓄五谷,实其金银,满其府库,厉其兵甲”,否则,
即“瑙璃王”(2419页)。
?—18汉代西域莎车国王。元帝(前49—前33)时,曾入质长安(今陕西西安),长于京师。归国后因钦慕中原文化,继位后治事多参行汉制。常诫诸子孙世代与汉通好,不可背负。王莽作乱时(公元9—23年),匈奴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元朝大臣。又译卜怜吉带(台)、不怜吉歹(带、台)等。蒙古兀良哈氏。中书左丞相※阿术之子。初任宿卫,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父卒,以勋臣子袭领父军。二十年,与史弼统军镇压建宁黄华起义。二十七年,镇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忽剌温三角等处女真首领吉里吉纳、者哥难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撒刺儿等4卫同时设立,治前苏联滨海边区乌苏里克城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