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殷路
见“讷殷部”(920页)。
见“讷殷部”(920页)。
?—1832清道光朝湖南江华瑶族起义首领。湖南常宁县人。瑶族。道光十一年(1831)七八月间,与江华瑶族首领赵金龙策划推翻清朝统治,利用巫神符水为群众治病,策动瑶民参加瑶王赵金龙领导的反官府斗争,又深
?—1736清代撒拉族土司。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任守备、都司。雍正元年(1723),从征阿尔加囊有功,翌年,从征卓子山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藏语音译,意为“小整事”或“小整事大相”。吐蕃官名。相当于唐官职中之副“监察御史”或“谏议大史”。参见“喻寒波掣逋”(2205页)。
见“盘瑶”(2075页)。
东突厥反唐首领之一。又作奉职。原为单于大都护府辖内突厥首领。调露元年(679)十月,联合※阿史德温傅率单于大都护府辖内突厥部众反唐,拥立阿史那泥熟匐为可汗,24州突厥部众皆应之,众至数十万,击败来讨之
?—1151金大臣。本名迪辇阿不。奚族。萧氏。辽中书令特末孙,金平章政事、越国王※萧仲恭子。初为兰子山猛安(千夫长)。海陵时为宰相,欲取人心,荐大臣子以为达官,遂为礼部侍郎。后因海陵纳其妻妹耶律弥勒为
?—1664明末清初贵州水西土官。彝族。南明时袭水西宣慰使。永明王加授光禄寺少卿。领有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即黔西、息烽、修文之西,普定之北,水城之东,大方之南的广大地区)。清顺治十五年(165
?—1678清朝将领。喀尔喀蒙古人。莽努特氏。天聪年间(1627—1636),携家属投后金,隶正黄旗蒙古。奉使阿鲁部,招降部长数人,以功赐号“达尔汉”,优免赋役。后率兵追逃众,征喀木尼喀部,擒其部长叶
唐初南诏始祖,即舍庞。见“蒙舍庞”(23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