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月钱
清代新疆陋规之一。是时因各驻扎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衙门经常任意役使工匠,使广大维吾尔族人民深受其苦。为逃避差役,受派者每月交纳认月钱数百至1—2千文普尔钱,以祈免除差徭及年例额征钱粮。
清代新疆陋规之一。是时因各驻扎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衙门经常任意役使工匠,使广大维吾尔族人民深受其苦。为逃避差役,受派者每月交纳认月钱数百至1—2千文普尔钱,以祈免除差徭及年例额征钱粮。
见“鞑靼”(2488页)。
准噶尔分支名。清代准噶尔部扎哈沁宰桑玛木特族裔专称。乾隆十九年(1754),玛木特以准噶尔封建主内江,达瓦齐不足事,率属附清。诏授内大臣、扎哈沁总管,仍驻牧阿尔泰。翌年,阿睦尔撒纳作乱,玛木特被杀,孙
河流名。老哈河支流。古称苍耳河。源于翁牛特旗西部苏家营山地。全长130余公里。辽代为上京和中京之间的界河。清代曾称伯尔克河。河水东西横亘,穿山谷越平川,曲折蜿蜒,极似羊肠,故名。东流至哈拉道口波罗和硕
清代在海南岛黎族腹地委任的基层头目。一般辖一小峒,或有辖一大峒者。由总管(辖一大峒或数峒)代理加委,委任时总管带来帽子、长衣、布鞋、袜子和委任书、铜牌、证章。其职责是维持辖区内社会秩序,处理峒内各种纠
?—1875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阿鲁特氏。字鹤汀。嘉庆二十一年(1816)举人,授理藩院笔帖式,后充军机章京,迁郎中。道光十一年(1831),升内阁侍读学士,历任新疆哈密办事大臣、理藩院尚书兼都统
北魏至北齐时对一些部落酋长的赐号。唐人讳民为人,故也称领人酋长。领民酋长之“民”,指各酋长所统部落,不同编户齐民。又根据其实力、功绩分为第一、第二、第三领民酋长等,在北魏统一战争过程中,许多部落酋长,
参见“巴勒”(40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哈尔芬卫、哈尔费延卫。永乐十二年(1414)9月,与塔速儿河等7卫同时设立,据考在前苏联黑龙江侧阿纽依河口。此后多次来贡。
参见“丁巴”(12页)。
即“俱战提”(18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