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2—557北周建立者。俗名陁罗尼。557年在位。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县西南)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西魏大丞相※宇文泰第三子。9岁(一说7岁),封略阳郡公。魏恭帝三年(556)三月,
见“石鲁”(448页)。
1781—?清代拉卜楞寺释尊佛殿的修建者。藏族。系二世嘉木样之侄。13岁步行赴卫藏,入哲蚌寺郭芒经院学习,获多仁巴学位。往日喀则,从七世班禅丹白尼玛受近圆戒。后返回家乡昂拉。前往蒙古宏法时,在阿拉善旗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衙门的粮食管家。受值日大头人管领,经管官寨的粮食收支,设专门账簿,年底向土司报账。任职者每月可得7—8斗粮食的津贴及部分牛场所交的酥油。多利用其职进
1612—1650又称“九王”、阿玛王等。清初政治家。满族。爱新觉罗氏。太祖※努尔哈赤第十四子。15岁时封贝勒。天聪二年(1628),以少年为后金军统帅,参与一系列重大军事行动。从皇太极征蒙古察哈尔部
官名。州同为知州佐贰。清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诸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即明代之※土州同知,秩从六品。命管理辖区内土民事务,朝贡,纳赋,听征调,率土兵随官军征伐。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升
维吾尔族古代散文体英雄史诗回鹘文残卷。也称“乌古斯可汗传”。原题阙佚,此题为近代人所拟。主要叙述维吾尔族传说中英雄乌古斯可汗的业绩。从其中有关的地名和内容分析,传说形成时间大约在10世纪,一说写成于元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土官八玺帅众归附,清准其请,承袭原土千户职。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营。住牧盐源县右所。嘉
汉藏语系壮侗语族的语支之一。分布在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湖南省。包括侗语、水语、仫佬语、毛难语、拉珈语、僙语和莫语。使用人口180多万。侗水语支内部同源词的比例数达60%~70%;本
见“鄂木布”(20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