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
苗族传统簧管乐器。又称六声、瓢笙。由笙管、笙斗和簧片构成。相传,原用单根芦苇管制成,后经多次演变,成为竹制3管、4管、6管。一说确定6管,源自苗族6个支系。笙管外侧开若干按音孔,6管分两排贯入木斗或葫芦内。竹管长短不一,或在二三根笙管上端合套小竹管,使其发出共鸣声。管顶端略向内弯曲。有大、中、小多种类型。大者长可达3—6米,小者仅20—30公分之间。大芦笙声音宏亮,声响远达3公里之遥,与莽筒齐奏高低音和谐,声音委婉。在侗、彝、布依、水、仡佬、壮、拉祜等民族中亦颇盛行。
苗族传统簧管乐器。又称六声、瓢笙。由笙管、笙斗和簧片构成。相传,原用单根芦苇管制成,后经多次演变,成为竹制3管、4管、6管。一说确定6管,源自苗族6个支系。笙管外侧开若干按音孔,6管分两排贯入木斗或葫芦内。竹管长短不一,或在二三根笙管上端合套小竹管,使其发出共鸣声。管顶端略向内弯曲。有大、中、小多种类型。大者长可达3—6米,小者仅20—30公分之间。大芦笙声音宏亮,声响远达3公里之遥,与莽筒齐奏高低音和谐,声音委婉。在侗、彝、布依、水、仡佬、壮、拉祜等民族中亦颇盛行。
见“人役税”(33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布哈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车凌为札萨克,建旗。下设2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西岸。东至科依特陀罗海,南至柴吉希巴
见“爱毕勒达”(1899页)。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
见“拓跋他”(1356页)。
见“捕喝”(1854页)。
土官授职凭证(类似委任状而记录有关事项)。清制:凡投诚归顺钦准承袭或封赐的土官,须由兵部武选清吏司给予“号纸”,上书功次来历,宗派亲疏及所授职名。经兵部在此与所存《世职顶辈簿》专页骑缝用印,即将印一半
见“阿济斯和卓”(1237页)。
有称“西蛮夷校尉”。晋时于蜀地设置治理少数民族的职官。晋时益州一带之羌夷“叛服无常”,朝廷为了更有效地镇摄和管理当地少数民族,故设其职。《华阳国志·大同志》亦载:“以蜀多羌夷,置夷府,以平吴司张牧为校
?—1738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初由笔帖式补授云南景东府同知。康熙四十五年(1706),迁直隶广平府知府。历官大名道、广东按察使、安徽布政使。五十九年(1720),颍州知府王承勋讦告其需索规礼,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