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昆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哈萨克)人法规》第137条规定:对第二次窃盗罚半个昆,对第三次窃盗者罚全昆或处死。第132条规定:凡夜间闯进屋内并抢劫者,则大抢须罚27头(三九)牲口,小抢须罚9头(一九)牲口;如抢劫进行中杀害人者,须赔一个半昆;如有人沿途杀人并将尸体留在草原上,则须赔两个半昆罚金。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哈萨克)人法规》第137条规定:对第二次窃盗罚半个昆,对第三次窃盗者罚全昆或处死。第132条规定:凡夜间闯进屋内并抢劫者,则大抢须罚27头(三九)牲口,小抢须罚9头(一九)牲口;如抢劫进行中杀害人者,须赔一个半昆;如有人沿途杀人并将尸体留在草原上,则须赔两个半昆罚金。
见“舒尔哈齐”(2262页)。
?—1763清宗室、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和硕郑亲王济尔哈郎后裔,辅国公巴赛之子。初授辅国将军,袭辅国公。乾隆元年(1736),授正红旗满洲都统。三年,授领侍卫内大臣。十七年(1752),祖
吐蕃古藏文文书之一。为有关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民间契约。原藏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内容记:鼠年夏季,蔡多部的格莱向拉杰借得三克麦,立约规定,于秋八月以前一次偿还,升、合不得缺少。如届时不交,
即“奕”(1719页)。
见“賨人”(2294页)。
北魏北海王元颢年号。528—529年,凡2年。一说529年4月建号孝基,5月改元建武。
?—1634后金将领。满洲正白旗人。那木都鲁氏,以地为氏。康果礼之弟。率众归附,初授三等总兵官。太宗皇太极即位,居八大臣之列。天聪元年(1627),随太宗征朝鲜。三年,攻克明遵化城,晋二等总兵官,赐号
清代驿站名。内蒙古至古北口驿道上的蒙古站。从赖呼都克80里至本站,100里至噶克察站,南10余里至巴林桥。顺治十四年(1657),多慧公主于此建桥,桥北为巴林王地。
见“耶律阮”(1301页)。
中国佛教石窟建筑之一。又名万佛峡。位于甘肃省安西县西南75公里处榆林河两岸山谷之东西两侧。始凿于北魏前,后北魏及隋、唐、五代、宋、西夏、元、清各代均有修建。现存洞窟41个,其中东崖30窟、西崖11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