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黎田土
明代地方官吏兼并黎族土地的一种重要手段。明王朝每次镇压黎族人民起义后都往往没收黎族大量的山林和土地,如万历二十八年(1600)镇压琼山以马矢为首的黎族起义后,掠夺土地63顷98亩;四十二年(1614)镇压崖州罗活峒黎族人民起义后,兼并土地119顷。此类事在明代屡见不鲜。所掠地一部分奖赏所谓“剿黎有功者”,其余大部分拨作屯田,养兵驻守,以图“长治久安”。
明代地方官吏兼并黎族土地的一种重要手段。明王朝每次镇压黎族人民起义后都往往没收黎族大量的山林和土地,如万历二十八年(1600)镇压琼山以马矢为首的黎族起义后,掠夺土地63顷98亩;四十二年(1614)镇压崖州罗活峒黎族人民起义后,兼并土地119顷。此类事在明代屡见不鲜。所掠地一部分奖赏所谓“剿黎有功者”,其余大部分拨作屯田,养兵驻守,以图“长治久安”。
见“西京”(690页)
即“寿昌”(955页)。
见“萧永祺”(1993页)。
明朝官员。蒙古族。故元平凉万户把丹曾孙,固原石城起义领袖满俊(满四)侄。明初,把丹率部投明,封平凉卫千户,后世代以畜牧、狩猎为业。及长,袭祖父职千户,以功升平凉卫指挥。成化三年(1467),叔满俊为明
渤海语音译,“王”之意。渤海人在不同场合对其国王使用不同称呼:对面呼“圣王”,民间通俗称“可毒夫”,此为表笺用语。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占有的一种自营地。具有封建庄园性质。由隶属于土司的※俄等级耕作,土司设专人指挥和监督生产,实行固定耕作,技术较精细,产量较※“厄鲁地”高。
书名。南宋王偁撰。以宋都开封称东都,故名。130卷。计本纪12卷,世家5卷,列传105卷,附录8卷,无表志。记宋太祖至宋钦宗时史事。附录所载为辽、金、西夏诸国情况。取材以国史、实录为本,旁及野史杂记。
①(?—172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诺尔布子。康熙二十九年(1691),朝觐,授二等台吉。附牧从兄乌尔占右翼前旗。三十五年(1696),随清军败准
金大臣。本名阿里剌。女真族。完颜氏。隶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司属司。世宗大定十年(1170),以皇家近亲,充东宫护卫,转十人长,授御院通进。二十四年(1184),从世宗幸上京。翌年,迁符宝郎,进吏
汉语意译。黎语称“纹茂”,意为“家族”;一般又称“翁堂打”、“翁堂沃工”,即“大家的田”、“大家一起做工”之意。解放前海南岛保亭、乐东、白沙3县交界的黎族地区保留的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残余组织。解放前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