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头祭谷
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历史传留下来的一种基于原始宗教信仰的活动。过去当地群众相信用人头祭谷能获丰收,故每年二月春耕至七八月收获之前,发生各寨之间相互猎头祭谷的现象,结果造成相互间频繁的血族复仇。每年到了这个季节,人们一般不远离村寨,下地生产时,部分人劳动,部分人警戒,同去同归,严重影响生产的发展。外族人也因此不敢进入佤族地区,妨碍了经济和文化的交流。解放后已被革除。
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历史传留下来的一种基于原始宗教信仰的活动。过去当地群众相信用人头祭谷能获丰收,故每年二月春耕至七八月收获之前,发生各寨之间相互猎头祭谷的现象,结果造成相互间频繁的血族复仇。每年到了这个季节,人们一般不远离村寨,下地生产时,部分人劳动,部分人警戒,同去同归,严重影响生产的发展。外族人也因此不敢进入佤族地区,妨碍了经济和文化的交流。解放后已被革除。
藏语音译,一作莫占,原意“女奴”,实亦泛指旧时西藏寺院周围或农村借住领主或※差巴房屋的※堆穷户,故又译作“佃房户”。因须向房主服一定数量的徭役,服役者多为人身依附于房主的女性而得名。
共祭一个祖先、以血缘和婚姻关系或收养关系为基础结合而成的社会单位。有广狭二义。狭义家族应有独立的经济,共居同爨,负有继嗣与传承财产的义务与权利。如原始社会时期的母系大家族、父系大家族,以及近代中国社会
又名《库伦条约》。沙俄为攫取外蒙古控制权,诱迫外蒙古封建主订立的条约。1911年,沙俄策动外蒙古封建主宣布“独立”,并以“保护者”的姿态,于次年11月3日,以廓索维慈为全权代表,与哲布尊丹巴委派的三音
元代西藏地区名。因在西藏设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故称。包括当时的乌思(卫或前藏)、藏(后藏)、纳里(阿里)等三地区。《元史》世祖本纪称“乌思藏纳里速古儿孙”。《永乐大典》作“乌思藏
见“伊循城”(806页)。
古城名。位于辽宁省锦县西南40里,为辽西走廊要冲。城基2里许,东、西2门。明于此设广宁中屯卫杏山驿驻地。清崇德七年(1642),为明清松锦大决战战场。战后收入清版图。清入关后,隶锦州副都统辖下协领所管
古碑铭。隋开皇六年(586)立,地址不详。1927年陕西耀县军人雷天一派兵收存,现藏该县文化馆。原未曾著录。1963年马长寿考证后收入其《碑铭所见前秦至隋初的关中部族》一书。碑称30人,现存27人,其
?—1193金宗室、大臣。又作完颜允蹈。本名银术可、初名石狗儿。女真族。完颜氏。金世宗子。大定十一年(1171),封滕王。十二月,进封徐王。二十五年(1185),加开府仪同三司。翌年,为大兴尹。二十九
见“牯脏头”(1665页)。
藏语音译,①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土司辖区专门管理土司财政收支及境内赋税收入的人。由四大※“涅巴”(管家)中选1人担任。另设副职1人,专管土司家内部的收支与物资的保管。除任“涅巴”时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