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首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遵守社规。每年可由社租中获得若干石辛劳谷。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遵守社规。每年可由社租中获得若干石辛劳谷。
见“临海水土志”(162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陈卫。永乐四年(1406)十月,亦答鲁、能木里女真首领赵州不花、乞歹不花、忙古纳等来朝贡马,与卜剌罕卫同时设立,以赵州不花等为指挥、千百户、镇抚。在今黑龙江省讷河县
见“布儿哈卫”(469页)。
旗人的旗属、籍贯。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清太祖努尔哈赤建成八旗,即以行军旗色定其官兵籍属。某一旗人的籍贯,称某某旗分、某甲喇、某佐领。入关以后,旗人户籍皆在京师,故都视京师为“乡土”、驻防为“出
拉祜语音译,意为“丢伴”。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对离婚的称谓。在当地离婚比较自由,但必须举行一次简单仪式方得社会公认。仪式由村寨头人和本家族长主持,提出离婚的家庭通常只需用鸡煮一锅稀饭,另备一
参见“白衣(594页)。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庄园在仁蚌地区。家族成员活动于西藏政教两界而身致通显者有:让郡·杰仲罗桑扎西,乾隆四十四年(1779)于那曲喀会见赴京的班禅;仲尼让郡巴,负责十世达赖喇嘛的遴选;让郡·多吉
见“女真文”(145页)。
见“塔亚亚特碑”(2162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萨喇克河接车臣汗旗界,西至喀喇诺尔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南至喀喇莽鼐接车臣汗旗界,北至昭莫多接本部中后旗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硕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