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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班簇长官司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蕃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区其他15长官司一道遣人入朝贡马,赐以钞币、袭衣等。宣德七年(1432),土司泼隔与思曩儿族头人一起,接纳从洮州地区火把等族逃来的番民容少等191户。镇守洮州都指挥李达及火把等族国师班丹星吉等遣人追索不还,且聚众抗拒官军。明廷遂命松潘军民指挥使及泼隔,将容少等遣还原地。后,按朝贡例遣人入贡。其长官世代袭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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