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草杆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在一口大铜锅中将水烧沸,由巫师将两根草杆并在一起放进水中,若草杆仍并拢一处没有分离,表明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表明被告理直、原告理曲。解放前僜人常以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理曲者必须向理直一方赔偿损失。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在一口大铜锅中将水烧沸,由巫师将两根草杆并在一起放进水中,若草杆仍并拢一处没有分离,表明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表明被告理直、原告理曲。解放前僜人常以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理曲者必须向理直一方赔偿损失。
明末四川永宁宣抚使奢效忠妾。彝族。万历(1573—1620)初,夫死,己子奢崇周年幼,效忠妻奢世统以嫡长抚养效忠侄奢崇明,欲夺宣抚司印,与之相仇杀。后经明廷议,给其二人冠带,分地各管所属,始罢。十四年
见“买的里八剌”(940页)。
唐代回纥汗国太子。药罗葛氏。※英武威远毗伽阙可汗磨延啜长子。善用兵。至德二年(757),应肃宗之请,受可汗之遣,率4千骑入援,助唐讨安史之乱,获唐帝宴劳赐赉,与天下兵马大元帅广平王李俶结为兄弟。败安禄
古地名。又作蒙坑。在今山西襄汾、曲沃二县之间汾河以东。《魏书·安同传》曰:“汾东有蒙坑,东西300余里,径路不通”。北魏天兴五年(402),拓跋珪遣长孙肥等围后秦姚平军于柴壁(今山西襄汾县西南汾河东岸
门巴语音译,意为“鬼”。旧时西藏门巴族部分地区被视为“鬼人”的社会阶层。在墨脱宗(相当内地县)约占门巴族人口的百分之五。经济上与普通农奴无过大差别,可以领种差地,有独立经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被诬称为
明代在乌蒙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为窦地甸。唐时乌蛮笃慕(仲牟由)之裔阿统始迁于此地,至其十一世孙名乌蒙者始强,因号乌蒙部。宋时封酋长阿杓为乌蒙王。元初归附后置乌蒙路,隶云南行省。元末酋长阿普任总管。明洪
“塌里”,契丹语。是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北塌里为※涅剌部下之一石烈。
僜语音译。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长屋内的各小房间。内设火塘,为家族公社时期各小家庭的生活用房。 见“恩冬”(1868页)。
见“妫水”(1261页)。
1267—1314元代乌思藏高僧,成宗、武宗、仁宗三朝帝师。一作相加班。出身于萨迦之东院。帝师※乞剌斯八斡节儿之侄。曾任萨迦寺堪布。元大德九年(1305),帝师辇真监藏卒,元成宗封都家班为帝师未能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