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桑坚赞
见“嘉木样谢贝多吉”(2432页)。
见“嘉木样谢贝多吉”(2432页)。
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抚使※彭万潜子。洪武二年(1369),父卒,袭宣抚使职。五年(1372),遣使献夏明玉珍所授之印。六年,于其地置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命为宣慰使,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始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十二等级“大官”中之第四级官名。位于※大兄”之下,※“意侯奢”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此前史书不见其名,《新唐书》仅记有“诸兄”,为第八级。
伊斯兰教世界征收的公务费用之一。又译萨蛮普尔,意谓“麦草税”。最初是从每※巴特曼谷物(多指小麦)的※乌守尔税中多收两大口袋麦秸,作为给征税人的报酬。19世纪6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改为用钱代替麦秸,
即“田玄”(560页)。
明代蒙古对人的称呼之一。蒙古语音译,亦译赛音库蒙,汉译为“好人”。意思有多种:①指与“恶人”相对的“好人”。 ②称平民中的上等阶级或富有者。其人身虽隶属于贵族、领主,并向领主交纳贡赋,服兵役、差役(可
见“泰不华”(1799页)。
唐代白狗羌首领。武德七年(624)率众归附,唐于姜维城置维州(治所在薛城县,今四川理县东北),领金川、定廉以处之。贞观元年(627)叛,罢郡县。三年(629),左上封生羌酋董屈占等举族内属,复维州郡县
?—1713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伊尔根觉罗氏。珠瑚达之曾孙。康熙十一年(1672),由赞理郎授理藩院主事。十四年(1675),迁刑部员外郎。十九年(1680),授监察御史兼袭佐领。后以判案不慎被革
清末中国伊斯兰教著名写经家、阿拉伯文书法家。天津人。回族。生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被中国穆斯林尊称为“万爸爸”。擅长阿拉伯文、波斯文书法,在“三一体”的基础上对“洋体”(阿拉伯国家的书法
即“马訾水”(1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