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里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第拉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第拉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与喜拉逊河相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第拉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第拉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与喜拉逊河相近。
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1689—1747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名颇拉·索南多达,简称颇罗瓦或颇罗鼐。藏族。后藏江孜人。幼善骑射,武艺超群。崇信宁玛教派,善理政务。拉藏汗统治西藏时期,任传事官。康熙五十六年(1717),准噶
金世宗昭德皇后陵寝。后,乌林答氏,早年归世宗,甚贤淑。海陵王完颜亮淫乱,尝纳宗室妇于宫中而私之,乌林答氏被召,行至良乡,自杀死。初葬于宛平县土鲁原。世宗即位后,于大定二年(1162),追册为昭德皇后。
解放前塔吉克富户对奴隶的称呼。塔吉克语,意为“象牲畜一样买来的人”。多系自坎巨提、那戛尔等地买来的罪犯。在主人家里没有人身自由,一切都听从主人安排。无土地和私人财产。主人有权任意打骂或将其杀死。婚姻也
?—1623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他塔喇氏。世居札库木地方。天命三年(1618),归附后金,任佐领。随太祖努尔哈赤征伐,为前锋,以功授骑都尉世职。六年(1621),随军征明,累功晋三等总兵官。八年,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喀喇都观伯克。职司管理围场、设立台站、修整兵械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唐代以粟末靺鞨为主体建立的政权名。一作振国。隋末,粟末靺鞨厥稽部首领突(度)地稽率部千余家徙柳城(唐称营州,今辽宁朝阳)内附;唐总章元年(669)高丽国亡后,附高丽的粟末靺鞨乞乞仲象(一说为大祚荣)所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六世”(643页)。
?—408北魏大臣。代人。鲜卑拔拔氏(后改长孙氏)。代王拓跋什翼犍时,年13,选为内侍。后从拓跋珪投奔独孤及贺兰部,常侍左右。登国(386—396)初,为大将,从征匈奴独孤部刘显及库莫奚、贺兰部,俱有
1903年,英印政府派遣荣赫鹏上校以谈判通商为名,率军直抵西藏岗巴宗。由于该地设防,又调集庞大兵力突然从亚东、帕里入侵。1904年,在曲米新古设和谈骗局屠杀藏军,并在江孜经激战进入拉萨。英军沿途烧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