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若没部
见“白霫”(596页)。
见“白霫”(596页)。
见“早户”(777页)。
吐蕃※达布聂西赞普(松赞干布之祖父)时大臣。曾创议并制造升、斗及秤,以称粮油。此前吐蕃无交易之信物标准。自是使吐蕃产生衡量之制,对促进吐蕃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故藏史称其为※“吐蕃七良臣”之第三位。
清代爵位名。满语音译“和硕”意为“四方之方”、“楞”,四角之“角”,“贝勒”源于金代官爵“勃极烈”之汉文异写,意为“高官”;“和硕贝勒”即一方之高官。明代“建州三卫”和“扈伦四部”等有地位的大酋长,多
行政区划名。民国二十一年(1932)置。治今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县。明清时为※勐卯安抚司,傣族聚居区。民国初年曾先后设弹压委员、行政委员。
见“蓟县白塔”(2317页)。
?—1007辽后族、驻边女将。名又作呼辇。契丹族。为承天太后※萧绰姐,齐王罨撒曷妻。《辽史》失传。景宗时,保宁四年(972),夫卒,自封齐妃。圣宗时,统和十二年(994)八月,受命领西北路乌古等部及永
见“叟”(1703页)。
?—1619明朝将领。字子贞。朝鲜族。李氏。辽东总兵官李成梁次子。以父荫为锦衣千户、指挥佥事。数从父出塞征战,以功历密云游击、黄花岭参将、蓟镇副总兵。神宗万历十六年(1588),以李氏兵权太盛为由,解
1860—1920清末民初蒙古王公。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人。青年时出家为喇嘛。光绪七年(1881),还俗袭爵,任哲里木盟副盟长。十七年(1891),因私将洮儿河和归流河流域的荒地放给蒙户,自由开垦,违
见“元子攸”(2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