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哈喇哈卫
见“以哈阿哈卫”(399页)。
见“以哈阿哈卫”(399页)。
1833—1895清朝宗室、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吉林副都统载耀子。咸丰九年(1859)进士。同治十一年(1872),参与办理穆宗大婚。光绪六年(1880),以副都统衔充西宁办事大臣。历兵、刑、户部右侍
1748—1830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哈饶津地方,原属噶尔孜氏族。在经院中学习显密经论和《声明学》、《诗鉴论》以及天文、历算等,获得博学者称号。举凡开光、护摩、各种医药诊治、施食造法和程序、
见“康佐苗”(2101页)。
见“宇文赟”(899页)。
见“大父”(76页)。
①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唐括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抹里。②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唐
清代湖南永顺土官。字中涵。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廷椿子。康熙十年(1671),授总兵衔,率土兵协清军剿吴三桂,有功。康熙三十四年(1695),袭永顺宣慰使职。
1087—1143字重德。契丹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八世孙。西辽王朝创建者。辽天庆五年(1115)中进士,擢授翰林应奉,迁翰林承旨。契丹语以翰林为林牙,故称大石林牙。历任泰州、祥州刺史与辽兴军节度使。
1800—?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太和子。嘉庆七年(1802),父卒,嗣职,时年2岁,清廷命其叔刀太康为代行宣慰使职务。八年至十三年(1803—180
书名。1函5册。索宁安辑录。嘉庆元年(1796)成书。内容有满洲祭神祭天典礼、满洲婚礼仪节、满洲慎终集、满洲丧葬追远论及满洲家祠祭祀仪注四编,对研究满族宗教信仰、民俗有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