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夏
见“阿古柏”(1202页)。
见“阿古柏”(1202页)。
藏语音译,意为“什么都要做的人”。俗称“家人”,即奴隶。旧时四川阿坝藏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无任何财产,终年在头人家从事繁重的家务和田间劳动,世代为奴,被头人视为私有财产,将其转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诺布桑布。后藏人。据藏文史书《新红史》载,系仁蚌巴南喀杰波之子。承袭祖、父辈宗本及万户长职。明宣德十年(1435),依恃帕竹政权势力,出任娘麦桑珠孜之宗本,并建容地强钦寺,成为帕
即“拜生达”(1663页)。
见“乞忽卫”(123页)。
书名。罗福苌著于1914年,东山学社印。是我国近代最早、较全面研究西夏文字的著作。分书体、说字、文法、遗文四部分,其中关于字形偏旁的分析,对后世影响颇大。
书名。金夹谷清臣、党怀英等撰。卷数不详。主要记大定元年(1161)十月至大定二十九年(1189)世宗一朝有关史事。明昌四年(1193)八月成书。内容略见《金史·世宗纪》。
鄂温克、鄂伦春语音译。亦译作“着”、“朱”等。含义有二:(1)家、家庭或同一个※撮罗子里的人,是对父系小家庭的称呼。一般以父母和子女两代人组成,少数包括三代人,最多的为四代人。男子中的长辈是家庭中的主
对辽西、辽东、右北平三郡之乌桓人的统称。《资治通鉴》:“三郡乌桓,辽西蹋顿、辽东苏仆延、右北平乌延也。”汉末,乘军阀割据之机,乌桓掘起,各自称王。献帝初平(190—193)中,辽西乌桓大人丘力居死,从
①契丹部族名。※遥辇氏部落联盟初期,契丹拥有8部,后随生口日繁,阻午可汗时(735年被推举为汗),扩大整顿为20部,是部从※乙室活部中析出,自立。由撒里本及其兄益古统领。契丹开国后,会同元年(938)
藏、蒙古、普米、纳西等地区佛教寺庙受戒喇嘛的名称。指出家受具足戒的僧人。主要职务是在寺内、外诵经。也是各种高僧职喇嘛的随从,称为徒众。清政府对札萨克达喇嘛等各种僧职喇嘛所配随从格隆,有明确的数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