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呼山卫
见“亦马忽山卫”(874页)。
见“亦马忽山卫”(874页)。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亦称“十二土默特”。属※右翼3万户。一说其名称源于古老的“秃马惕”部落。明代,由右翼的蒙古勒津(满官嗔)、多伦土默特(多罗土蛮)等12个大部落及若干小部落组合而成,故统称十二土
五代初河西地区地方政权。参见“西汉金山国”(708页)、“张承奉”(1181页)。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民族部落间进行战争时,获自敌人屯营中的幼童,通常都不杀掉而收作养子。养子虽不能加入养父母的氏族,却可得到收养氏族的保护,并与养父母的亲生子享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可分得一小部分份额。
明代西藏卓尼杨土司之始祖。又称协地或姜太。藏族。吐蕃赤祖德赞时驻卓尼税务官噶·伊西达尔吉后裔。属噶氏,意为欢喜。明永乐(1403-1424)时,率部自上下作盖迁居卓尼(属洮州厅),卓尼寺(即禅定寺)住
见“和硕特东上旗”(1451页)。
?—1533哈萨克汗。又译塔喜尔汗。阿的黑速檀子,※哈斯木汗之侄(一说堂弟)。1523—1533年在位。其统治期间,对内暴虐无道,倒行逆施;对外不分敌友,四处出击,以致中、西部为诺盖汗国所占领。明嘉靖
见“狐偃”(1481页)。
见“吕隆”(775页)。
唐代云南碑刻。在今安宁县大石庄葱蒙卧山上。武则天圣历元年(698)立。时武后易国号为周,故碑额题《大周故河东州刺史之碑》。成都人间丘钧撰文,王仁求长子王善宝书写。碑高281厘米,宽150厘米,凡34行
见“耶律察割”(13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