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偶家庭
参见“对偶婚”(642页)。
参见“对偶婚”(642页)。
藏语音译,意为“什么都要做的人”。俗称“家人”,即奴隶。旧时四川阿坝藏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无任何财产,终年在头人家从事繁重的家务和田间劳动,世代为奴,被头人视为私有财产,将其转
即“亡人斋”(135页)。
?—170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穆车子。初与弟青多尔济等驻牧巴颜乌兰,常击退俄罗斯掠境兵。康熙二十七年(1688),迎击准噶尔部噶尔丹对本部的侵扰。拒
见“哈剌嗔”(1635页)。
州名。有2:①南朝梁大同中废儋耳地置,在今儋县西北,隶属广州都督。隋大业中废。唐武德四年(621)平萧铣后复置,治所在舍城县境,辖舍城、平昌、澄迈、颜罗、临机五县地。宋开宝五年(972)废,以其地并入
明代哈密哈刺灰首领。勇悍机警。初为千户,与平章革失帖木儿及舍人迭力迷失虎力管辖哈密卫迁居苦峪(今甘肃敦煌东北,安西东南)之※哈刺灰(“瓦剌种类”,一说系伊斯兰化的蒙古人,或谓即哈剌辉特)部众。弘治七年
? —1668清朝将领。又作喀喀木。满洲镶黄旗人。萨哈尔察氏。塘噶里之子。先世居乌喇部。崇德三年(1638),授吏部理事官。五年,从征虎尔哈部。七年(1642),随征明松山。八年,擢吏部参政。屡从征战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城关西南36公里处,海拔1380米。分布于乌孙山北麓琼博拉沟口东侧山前坡地。有墓150余座,分3片。琼博拉沟口东侧有100余座,中有大墓一座,封堆高2米,直径20米
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土司名。清顺治九年(1652),曲翊伸归附清朝,受封安抚使。后随军征藏,升宣慰使。乾隆十七年(1752),第十六世桑郎雍中,受命征杂谷之乱,后从征建昌,寻受命征台湾。1939年,二
元朝官员。景教徒。原籍撒马尔罕。祖父可里吉思,父灭里,外祖撒必皆为太医。至元五年(1268),应召至大都(今北京)任舍里八赤(舍儿别赤,蒙古职官名)。九年(1272),奉命随赛典赤往云南。十四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