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诏省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3省之一,为左省,比唐之门下省。负责审议中台省提出的政令,掌宣纳王命,司礼仪。设左相1,为省长官,比唐侍中,与大内相、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左平章事1,为左相副手。属官中有侍中1人,比唐门下侍郎;左常侍、谏议等。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3省之一,为左省,比唐之门下省。负责审议中台省提出的政令,掌宣纳王命,司礼仪。设左相1,为省长官,比唐侍中,与大内相、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左平章事1,为左相副手。属官中有侍中1人,比唐门下侍郎;左常侍、谏议等。
见“哈烈”(1630页)。
参见“梁”(2124页)。
?—1671清朝将领。汉军正蓝旗人。骑都尉佟恒年之子。初袭父职。崇德三年(1638),授工部副理事官。六年(1641),随睿亲王多尔衮征明,围锦州,攻松山、杏山,炮击塔山,取胜,叙功,加一云骑尉,迁工
清朝官员。原藉蒙古,隶满洲正黄旗。姓博尔济吉特氏。字景苏,号觉迟、井苏。光绪元年(1875)举人。十二年(1886),进士,累官侍讲学士、科布多参赞大臣。著有《散木居奏稿》25卷,《犬羊集》1卷续编1
东丹国首府。故址原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县西南渤海镇东京城,后迁今辽宁辽阳市。天显元年(926)一月,辽太祖阿保机破扶余城后,遣长子耶律信、次子尧骨(即辽太宗)等进军渤海国王城忽汗城(今东京城),旋灭渤海。
即※驱口所置的驱口。元代某些驱口可以有自己的产业,与本使主分居时也可以购卖驱口为自己服役。此类为驱口服役的驱口称重驱。购置重驱的驱口对重驱享有所有权,可以将他们释放为良。
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费莫氏。字俶南。以主事考入同文馆。光绪十年(1884),迁内阁学士。次年,出为驻藏大臣。十四年(1888),召回京。著有《驻藏牍奏函稿》。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济尔马台河源。东至奎屯岭接本部中前旗界,西至察罕苏木接本部中右翼末旗界,南至呼济尔图接赛音诺颜旗界,北至齐齐尔里克河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不划分佐领。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首任
朝鲜族民间游戏之一。亦称踏瓦。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今已不盛行。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载,农历正月十五日,“村民老弱成群夜出城外,鱼贯伏行,后前相续,连亘不绝。令一幼女子步行其上,左右扶掖,唱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