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知府
官名。元代始置。元朝混一土宇,设治分镇藩服,唐时所谓羁縻之州,皆加以赋役,置散府,命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知府事,比于内地,赐金银符,秩正四品,称散府土知府。令守土安民,修职贡,听征调。明沿元制,为世袭文职土官,朝廷赐给铜印、冠带,授予诰命。准其选练、统帅土兵。因其故俗,使之附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纳赋税,听征调,一如元时。有相仇争斗者,裁决听命于皇帝。考核、承袭、升迁、革除、降调等事宜,隶吏部验封司。清仍沿明制,仅秩阶改为从四品。自明朝起,又将其部分“改土归流”。
官名。元代始置。元朝混一土宇,设治分镇藩服,唐时所谓羁縻之州,皆加以赋役,置散府,命当地少数民族首领知府事,比于内地,赐金银符,秩正四品,称散府土知府。令守土安民,修职贡,听征调。明沿元制,为世袭文职土官,朝廷赐给铜印、冠带,授予诰命。准其选练、统帅土兵。因其故俗,使之附辑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纳赋税,听征调,一如元时。有相仇争斗者,裁决听命于皇帝。考核、承袭、升迁、革除、降调等事宜,隶吏部验封司。清仍沿明制,仅秩阶改为从四品。自明朝起,又将其部分“改土归流”。
见“和朔奴”(1446页)。
见“李克用”(1034页)。
见“萨喇尔”(2008页)。
见“中俄伊犁条约” (300页)。
元代在四川羌族地区设置的土司名。隶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设达鲁花赤1员,千户1员。
藏语音译,意为“总管”。原西藏萨迦地方政府长官。三品衔。总管一切政教事务。下设仲译4名,卓尼4名,分管政府文件之上传下达。设聂仓,管理政府财政收支。西藏噶厦政府视其为萨迦法王之家臣,职衔三品过高,只宜
清朝所定玉树藏族留住青海蒙古牧地应遵守的规定。道光十八年(1838),玉树藏族三十九族内雍希叶布、蒙古尔津、尼牙木错、卡爱尔等四族,因屡被果洛克族抢劫,陆续逃入青海右翼正盟长郡王游牧地,盟长棍楚克济克
官名。清代直隶绿营的五镇总兵官之一。驻今河北省遵化境。雍正元年(1723),裁旧设马兰协副将,改设马兰镇总兵官。直辖镇标:左营,设游击以下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官;右营,设守备以下千把总等官。
元置。“灰亦儿”,今有人认为乃“乌裕尔”的古译。元至治元年(1321)置。治所在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东、乌裕尔河龙安桥以南地方。
①元封爵。为诸王第四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镀金银印。至元九年(1272),定宗贵由孙秃鲁受封,赐龟纽银印。约至元十三年换赐驼纽镀金银印。 ②宜州土丁暴动首领卢成钧的称号。见“宜州土丁暴动”(15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