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子部落旗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中部。牧地东北界苏尼特旗,西界归化城土默特,南界察哈尔镶红旗。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为阿禄喀尔喀所据,部长诺颜泰将领地分与四子分别掌管,统号四子部。天聪间相继朝贡,从征有功。崇德元年(1636)授其子鄂木布札萨克,掌旗。顺治六年(1649),封多罗郡王,世袭。札萨克驻乌兰额尔济坡,会盟于乌兰察布盟。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中部。牧地东北界苏尼特旗,西界归化城土默特,南界察哈尔镶红旗。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为阿禄喀尔喀所据,部长诺颜泰将领地分与四子分别掌管,统号四子部。天聪间相继朝贡,从征有功。崇德元年(1636)授其子鄂木布札萨克,掌旗。顺治六年(1649),封多罗郡王,世袭。札萨克驻乌兰额尔济坡,会盟于乌兰察布盟。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
明代东蒙古部名。亦译作“火儿慎”、“尔慎”、“好陈”等,均为蒙语“科尔沁”的音译。源于蒙元时期的※“豁儿臣”(火儿赤),意为“带弓箭的人”。初为成吉思汗带弓箭的侍卫,元代为怯薛执事之一,成吉思汗弟哈撒
喀尔喀河两岸蒙古各部的总称。明代为达延汗六万户之一,属左翼。分12部,居河东者为内喀尔喀五部,又称内五鄂托克喀尔喀;居河西河者为外喀尔喀七部,又称外七鄂托克喀尔喀,内五部为达延汗第五子阿尔楚博罗特属部
元末将领。元河南王※扩廓帖木儿(王保保)部将,官平章,后升总制。在元末的内外战乱中,跟随扩廓帖木儿活动于山东、河北、山西、陕西等地,并参加镇压红巾军。元至正二十八年(明洪武元年,1368),元亡明兴,
古地名。比今地理,众说不一,或说为今介于元山、平壤之间的北大峰山脉;一说是分割今平安南道及黄海道与咸镜道南部及江原道北部之大关岭;有说为盖马大山之异名(包括向南伸延部分);或说为咸镜南道之薛罕岭。以上
元代政书。元丞相拜住等修纂。至治三年(1323)颁行。是仿金《泰和律》例,集世祖朝以来法规法令编纂而成的法令类编。据明焦竑榅《国史经籍志》著录,全书分为88卷。《元史·英宗纪二》载共2539条,包括制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
?—1732蒙古喀尔喀土谢图汗。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尔济额尔德尼阿海长子。康熙五十年(1711),父卒,袭土谢图汗位。五十一年,至京朝觐,五十四年(1715),为备御准噶尔部策妄阿喇
?—1664清朝大臣。亦作苏弘祖。汉军正红旗人。世居辽阳。崇德三年(1638),由举人授户部启心郎。八年,授云骑尉。顺治元年(1644),官河南河北道。三年,迁山东布政使,调陕西。九年(1652),晋
清代藏族土司。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嘉绒地区。位于阿坝西南部。西、南接甘孜,北连壤塘,东界马尔康,东南与大金邻。分色尔坝、上寨、甲寨、下寨4个区域。语言北部属草地方言,南部属嘉绒方言。清康熙三十九年(